关于选报2016-2017学年度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
优秀事迹材料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选报2016-2017学年度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优秀事迹材料的通知》(豫教资〔2018〕18 号)要求,现将我校有关选报2016-2017学年度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优秀事迹材料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意义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展现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风采,发挥榜样作用,鼓励广大高校青年学子勤奋学习、勇于实践、拼搏进取、全面发展,特开展本次选拔活动。
二、事迹材料要求
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选拔事迹突出、具有代表性的获奖学生。事迹材料包括个人简介、个人事迹、照片、师长点评四部分。
(一)个人简介
个人简介控制在200字以内,写明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学校、院系、专业、大学期间获得的重要奖项及重要荣誉(限校级以上)、参加的重大活动等。所获奖项按奖学金、竞赛、荣誉称号等顺序列出。
(二)个人事迹
个人事迹包括标题与正文两部分,2000字以内,行文人称不限。标题要求凝练、鲜明,集中反映中心思想。正文要求主题突出、语言流畅、真实生动、感染力强,以学生某一方面的突出表现或一个典型事迹为主线,展开鲜活的故事性叙述,尽量避免将思想品德、学习成果、实践创新、感恩回报、资助育人等内容简单机械的罗列成文。
格式要求:文档格式为Word版本,标题采用宋体二号字加粗,正文为仿宋三号字,行间距设置为固定值28。
(三)照片
学生一寸证件照1张,要求JPG格式,大小在1M以上,尺寸为25mm*35mm;学生生活照1张,要求JPG格式,横版、大小在1M以上。照片以“国奖事迹+学校+姓名”方式命名。
(四)师长点评
师长点评要控制在200字以内,由学生所在学院院系负责人或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专家、学者对获奖学生优秀事迹进行精辟评述,要注明点评人的职务、职称、姓名等。
三、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借此就会积极发掘和树立我校国家奖学金优秀学生典型。请各学院按照以上要求于4月3日前将优秀学生事迹材料(只需电子版)以压缩文件的格式发送至校资助中心邮箱lstd@aynu,edu.cn或使用OA发送离线文件(文件名:**学院国奖优秀事迹),各学院主管领导要对报送材料内容、格式亲自把关,确保内容、格式符合要求。对我校推荐并被省资助中心采用的,我校将对学生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学生资助服务中心
2018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