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因上学期期末受疫情影响,2022年度优秀困难大学生评选活动推迟至本学期开展,现将活动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条件
(一)我校普通本专科全日制在校学生,并获得2021-2022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名额为本学院获得本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人数的10%。
二、评选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学生本人向学院提出申请;
(二)各学院对申请学生进行民主评议,综合考虑申请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成绩情况以及年度获奖情况确定初选名单;
(三)经过初选的学生填写《安阳师范学院优秀困难大学生申请审批表》(附件二),学院填写《安阳师范学院优秀困难大学生汇总表》(附件三)并报送至校资助中心;
三、报送时间
各学院自接到本通知之日起开始评选工作,2023年3月27日前将各学院《安阳师范学院优秀困难大学生汇总表》(纸质和电子格式)和《安阳师范学院优秀困难大学生申请审批表》报送至校资助中心
四、对于获得优秀困难大学生称号的学生我校将发放证书及奖励。
附件一:名额分配表
院系 |
分配名额 |
备注 |
文学院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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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与文博学院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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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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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化工学院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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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与电气工程学院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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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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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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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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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院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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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院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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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与统计学院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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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学院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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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环境与旅游学院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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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院 |
9 |
其中对外办学2人 |
传媒学院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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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院 |
8 |
其中对外办学3人 |
建筑工程学院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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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院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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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学院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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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应用技术学院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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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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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资助服务中心
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