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关于评定2021-2022学年安阳师范学院奖学金的通知》要求,各学院已于11月18日完成学院评定及公示,现开始全校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1月22日-25日,共三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无异议,将于11月27日开始执行发放手续。
监督电话:2900230
监督邮箱:lstd@aynu.edu.cn
学生资助服务中心
2022年11月22日
经公示,无异议,现撤回公示名单,特此公告。
2022年11月25日
上一条:关于评选2022年度优秀困难大学生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组织签订2022年度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合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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