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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奖助学金表格打印及填写工作的通知



作者:     更新时间:2015年10月14日 16:35 




关于国家奖助学金表格打印及填写工作的通知

为保证我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打印、填写工作的顺利进行,先将有关打印填写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打印字体及格式

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使用A4纸,正反双面打印,不得修改页面格式和样式(见附件PDF格式,最终打印出的效果以此为准);

2.申请审批表有三种字体:“方正小标宋简体”、“仿宋_GB2312”和“楷体_GB2312”(字体文件见附件),将以上三种字体文件复制后粘贴至C-windows-Fonts文件夹里即可完成安装(或者逐一双击点击安装),然后导出的申请审批表或复制到电脑上的申请审批表格式就不会发生变化;

3.表格由院系导出后统一打印(样式见附件PDF格式)。

二、打印内容及填写要求

(一)学生打印信息部分

学生信息部分的内容是学生通过在线系统申请时进行填写的,学生和院系只要严格按照校资助中心下达的数据填写要求进行填写和审核,该部分信息不会出现问题,直接打印即可(内容要求参见资助中心网页《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数据填写要求》)。

1.表头、申请理由内容如存在错行(个别专业、班级过长的)等情况,可在导出后进行调整;个别专业、班级很短的(双行显示不美观)也可调整为一行显示,但同专业要统一;

2.学生获奖情况(主要是针对励志)名称、颁奖单位过长导致表格格式变化的,如果能修改就修改,修改不了就删除该奖项。

(二)学生手填信息部分

必须使用黑色水笔或钢笔进行填写,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

申请人签名:必须由学生本人手写签名;

申请日期:国奖和励志学生申请日期统一填写:2015918

(三)院系填写部分

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1)表格中“推荐理由”栏的填写应当根据获奖学生实际情况认真填写并反映出获奖学生的综合情况,字数要在100-150(系统内填写打印),不同获奖学生的推荐理由不得一致或雷同,否则视为无效;

推荐人签名和推荐时间须手填,推荐时间统一填写:2015925

2)院系意见

院系意见(系统打印)应简单反映学生学习、思想、品德、工作等整体优秀程度、院系评定、公示过程,(70字以上,以确保不出现重复和雷同)如:该生学习成绩优异、品德优秀、并具有较强的综合能力,经学生本人申请、辅导员推荐、院系奖助学金评议小组和认定小组评定,院系初审并公示5个工作日,同意***同学申请2014-2015学年国家奖学金。

院系主管领导签名和时间须手填,院系意见时间统一填写:20151010

3)表格中院系意见必须加盖院系公章(行政公章)。表格中凡需签名之处,必须由相关人员亲手签写,不得使用印章;

4)学校意见栏中,公示时间统一填写“5”(系统打印),日期须手填,统一填写:20151017日。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1)“院系意见”需院系主抓学生工作领导手写签字,并加盖院系公章(行政公章)。注:所有励志学生表格得领导签名字体必须一致;时间统一填写:20151010

2)学校意见栏时间统一填写:20151017

3)表格必须字体工整,不得涂改,如有涂改需重新填写。

三、上报时间及要求

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份,纸质格式申请审批表于1016日前交校资助中心,并现场进行初审。

 2.申请审批表上交前按照校资助中心网页上2014-2015学年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公示名单的序号,将获奖学生序号用铅笔写在审批表右上角。

 

 

 

安阳师范学院学生资助服务中心

2015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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