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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春节“温馨旅途”资助活动的通知



作者:     更新时间:2015年12月30日 09:26 




关于开展2016年春节“温馨旅途”资助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

寒假将近,为保证我校部分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能够顺利回家过节,今冬我校将继续开展“温馨旅途”活动,为我校部分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报销春节往返路费。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一)我校有学籍在读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

(二)资助比例约为学院在校生人数的2%

二、资助形式

现金资助:受助学生寒假结束返校后将往返车票附清单由学院汇总后报送校资助中心,校资助中心审查汇总后,将相关补助资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校园卡绑定的银行卡上。

三、申请及发放程序

(一)申请人向所在学院提交书面申请;

(二)各学院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者,要进行民主评议,综合考虑申请者的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确定本学院受资助学生名单,并于2016111日前报送校资助中心(格式见附件一,纸质需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发送至aynuzzfwzx@163.com;

(三)各学院受助学生原则上由学生评选,学院不得擅自更改;

(四)受助学生在寒假开学一周内将往返车票附详细费用清单交所在学院,学院汇总后报送校资助中心。

 四、受助学生注意事项

(一)受助学生寒假往返学校可乘坐一般性交通工具,动车高铁一等座、软卧、飞机等交通工具不在报销范围之内;

(二)受助学生应索取并保留好往返车票,以供报销(如票据丢失则不予报销,车票上身份证号必须为本人);

(三)受助学生所提供车票必须是安阳至其家庭住地,包括中间的转车,其它车票不在报销范围;

(四)各学院评定过程中应以申请学生实际家庭困难程度作为主要衡量标准,而不是仅仅考虑学生生源地的远近。

为保证我校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健康、持续开展,各学院请务必按照上述要求开展工作,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把好事做好,使学生满意。

序号

院系

分配

1

传媒学院

29

2

法学院

9

3

国际学院

5

4

化学化工学院

20

5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21

6

建筑工程学院

22

7

教育学院

23

8

经济学院

24

9

历史与文博学院

9

10

美术学院

38

11

软件学院

30

12

商学院

32

13

数学与统计学院

17

14

体育学院

19

15

外国语学院

18

16

文学院

20

17

物理与电气工程学院

18

18

音乐学院

30

19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14

20

资源环境与旅游学院

17

 

 

 

 

安阳师范学院学生资助服务中心

2015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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