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工作类型 |
工作项目 |
明细 |
责任单位 |
完成日期 |
1 |
国家助学贷款工作 |
2018届贷款毕业工作 |
1.1加强贷款毕业生毕业教育工作(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鼓励有能力的学生提前还款 |
资助中心、院系 |
3-5月 |
1.2做好校园地助学贷款和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生确认工作,完善毕业生信息库 |
资助中心、院系 |
5月 |
1.3认真开具有关证明、解释有关政策,确保贷款毕业生的稳定离校 |
资助中心、院系 |
5-6月 |
1.4做好2018届贷款毕业生贷款展期工作 |
资助中心 |
9月 |
2 |
加强诚信教育力度,开展诚信教育活动 |
2.1根据我校自身实际,积极鼓励各院系开展诚信感恩教育等活动 |
资助中心、院系 |
全年 |
2.2认真准备,组队参加“诚信校园行”资助知识竞赛分区复赛 |
资助中心 |
4月 |
2.3按照省资助中心的工作安排开展“学生资助宣传日”主题活动 |
资助中心 |
待定 |
3 |
做好我校2018年度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及发放工作 |
3.1启动在校生2018年助学贷款申请及续贷工作 |
资助中心、院系 |
5月 |
3.2根据我校各院系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情况完成我校2018年度国家助学贷款预测额度的上报工作 |
资助中心 |
9月 |
3.3对各院系负责资助贷款工作的辅导员进行系统操作培训 |
资助中心 |
6-10月 |
3.4认真做好国家助学贷款系统代码维护,协助各院系完成2018年度国家助学贷款的数据录入、核对和修改工作,并完成数据上报 |
资助中心 |
9-10月 |
3.5组织并协助各院系完成学生贷款合同、借款凭证的签订工作,并按照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要求进行档案整理和上报 |
资助中心、院系 |
10-11月 |
3.6协助财务处完成2018年度国家助学贷款的发放和扣划工作 |
资助中心、财务处 |
11月 |
4 |
做好寒暑期助学贷款社会实践活动 |
4.1利用2018年暑假开展暑期国家助学贷款社会实践活动,安排学生对我校本金违约及欠息违约的学生进行家访,督促其按时还本付息,并登记欠款学生现况、违约原因,通过对相关信息的汇总、研究,对我校贷后管理工作进行不断优化 |
资助中心、院系 |
7-8月 |
4.2 2018年底,利用年度结息工作,组织各院系对所有贷款毕业生进行联系,提醒他们按时还息 |
资助中心、院系 |
11-12月 |
5 |
建立绩效管理体制,加大欠息追缴力度 |
5.1逐渐建立将风险金等奖励与违约本息追缴工作相结合的绩效管理体制,鼓励和刺激院系在欠息追缴工作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
资助中心 |
全年 |
5.2协助国家开发银行完成2018年度结息和相关数据的核对工作,同时组织各院系对本年应付利息的学生进行联系、提醒和催缴 |
资助中心 |
11-12月 |
6 |
学生资助工作 |
推进落实学生资助宣传“两节课”制度 |
6.1利用新生报到、毕业生工作等重要工作节点,确保所有在校生在入学和毕业时各接受一次学生资助宣传教育 |
资助中心、各学院 |
全年 |
7 |
做好勤工助学岗位安排及学生薪酬的发放工作 |
7.1做好2018年勤工助学岗位安排工作 |
资助中心 |
3月、9月 |
7.2做好勤工助学学生薪酬发放工作 |
全年 |
8 |
2018年寒假“温馨旅途”主题资助工作 |
8.1做好我校2018年寒假“温馨旅途”资助活动的材料收集、汇总、核对以及补助资金的发放工作 |
资助中心、院系、财务处 |
12月 |
9 |
入伍学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
9.1做好2018年退役复学学生学费资助有关手续的办理、汇总、复核和上报工作 |
资助中心、武装部 |
9-12月 |
9.2做好2018年入学的社会退役学生学费资助有关手续的办理、汇总、复核和上报工作 |
资助中心、武装部 |
9.3做好2018年入伍毕业生、在校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资金的发放工作 |
资助中心、财务处 |
10 |
2018年国家奖助学金 |
10.1做好2018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的发放工作 |
资助中心、财务处 |
3-4月 |
10.2各学院认真做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材料收集、认定工作 |
院系 |
9-10月 |
10.3组织各院系做好2018年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
资助中心、院系 |
9-10月 |
10.4组织各院系做好2018年度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定工作 |
资助中心、院系 |
10月 |
10.5做好2018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的发放工作 |
资助中心、财务处 |
11月 |
11 |
2018年新生“绿色通道”工作 |
11.1拟定计划、广泛宣传,确保2018级困难学生入学“绿色通道”工作的顺利完成 |
资助中心、院系 |
9月 |
11.2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教育工作,确保所有新生在正式开学前对国家和学校的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能有全面和深入的了解 |
12 |
临时困难救助工作 |
12.1根据《安阳师范学院学生临时困难救助办法》做好我校因突发性天灾、事故、疾病等不可抗因素造成的事件,导致基本生活无法维持的学生的救助工作。加强对院系领导和老师的培训,使他们对深入了解我校政策,将临时救助工作由学生主动申请转变为学校主动发现,使学生切实感受到学校的关心和温暖 |
资助中心、院系 |
全年 |
13 |
做好越冬资助和优秀困难大学生评定工作 |
13.1做好2018年越冬资助评定及物品发放工作 |
资助中心、院系 |
10-11月 |
13.2做好2018年优秀困难大学生评定及证书、奖励发放工作 |
14 |
积极拓展社会资助 |
14.1积极鼓励各学院不断拓展社会捐助渠道,积极引入爱心企业、组织和个人捐助资金 |
资助中心、院系 |
全年 |
15 |
积极发掘受资助学生自立自强典型事例 |
15.1探索建立激励机制,积极发掘受资助学生自立自强典型事例,树立资助育人典型,以典型事例和人物激励在校困难学生诚信意识、感恩意识、自强意识、创新意识的养成 |
资助中心、院系 |
全年 |
16 |
其他 |
其他日常性工作 |
16.1按时划拨风险补偿金和违约管理金,并完成工作简报、学生资助数据月报、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填报等工作 |
资助中心 |
全年 |
16.2做好我校勤工助学学生的工资发放工作,以及其他临时性补助的发放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