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五届“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举办第五届“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教助中心〔2018〕10号)精神,现将我校学生资助中心主办,教育学院承办的第五届“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宣传活动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本次宣传活动具体内容
本次主题宣传活动的具体内容、作品要求见附件1《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举办第五届“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教助中心〔2018〕10号,以下简称《通知》)。
主办方:安阳师范学院学生资助服务中心
承办方:安阳师范学院教育学院
二、各学院推荐作品报送时间及要求
1.本通知下达后请各学院通过本学院网站、学院微信、微博、学生群等方式广泛宣传,扩大影响,确保每位在校学生均能及时获得本次活动的通知;
2.各学院需在9月7日前将推荐作品按照《通知》内的内容、格式要求报送活动组委会。电子版请发送至dwjzxzmzr@126.com(第五届助学筑梦铸人首字母),其他需提交纸质版材料请交送和展A323,每个学院指定一名负责老师或学生干部加入QQ群(801955479),相关通知和注意事项会在群里发布;
3.每个学院可以报送文字类作品5-10篇,对于学院认定特别优秀的作品可以适量增加。文字类作品格式要求:标题使用方正小标简宋体3号,正文使用仿宋4号,1.5倍行距;
4.视频、音频和宣传画作品要求见附件1,数量不限;
5.本次宣传活动的对象以接受过资助的学生为主,鼓励全体学生积极参与;除学生外,各学院也应积极鼓励主要从事资助工作的老师及其他在校教职工参加本次活动。
三、奖项设置
(一)校级评选
8月30日前,完成新浪微博注册、关注及作品提交。
9月7日前, 各学院将推荐作品按照格式要求报送学校组委会。
9月中下旬将完成校级评选,确定推送至全国组委会的优秀作品。届时举行优秀作品展览和颁奖典礼,具体时间地点暂定。
为表彰先进,校级评选将对每类作品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为在此次活动中表现突出的院系,颁发优秀组织奖。
(二)全国评选
全国评选将于2018年10月至11月进行,经由全国活动组委会进行。本次活动共设奖项510个,具体为:
1.征文奖:学生一等奖10名,颁发荣誉证书及稿费2000元;学生二等奖50名,颁发荣誉证书及稿费1000元;学生三等奖150名,颁发荣誉证书及稿费500元;教师优秀奖50名,颁发荣誉证书及稿费1000元。
2.视频优秀奖:50名,颁发荣誉证书及稿费800元。
3.音频优秀奖:50名。颁发荣誉证书及稿费800元。
4.宣传画优秀奖:50名,颁发荣誉证书及稿费800元。
5.优秀组织奖:100名,对积极组织动员、积极宣传、积极参与、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获奖主体为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农垦总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及学校。
全国评选获奖者荣誉证书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中国银行、中国青年报社联合颁发;个人获奖者若为中国银行信用卡持卡人,可获赠5000信用卡积分奖励,用于兑换礼品或其他用途。组委会将选取优秀征文、视频、宣传画通过微信公众号“中国学生资助(微信号:jybzzzx)”“青云志(微信号:zqbqyz)”定期推送。获奖作品将通过报刊、网络、电视、书册等媒介进行广泛宣传。所有荣誉证书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中国银行、中国青年报社联合颁发;个人获奖者若为中国银行信用卡持卡人,可获赠5000信用卡积分奖励,用于兑换礼品或其他用途。组委会将选取优秀征文、视频、宣传画通过微信公众号“中国学生资助(微信号:jybzzzx)”“青云志(微信号:zqbqyz)”定期推送。获奖作品将通过报刊、网络、电视、书册等媒介进行广泛宣传。
对于获奖作品除享受以上奖励外,我校还会给予适当物质奖励。
四、注意事项
1.请各学院务必认真查阅《通知》内各项要求。参赛者需登录活动网站中青在线(www.cyol.com)报名参加“中国梦•谁的青春不奋斗——第五届‘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宣传活动”,下载并填写报名表(附件2)。报名成功后需在8月30日前开通新浪微博,关注“助学•筑梦•铸人”官方微博账号,在#助学•筑梦•铸人#话题下发布自己的作品(视频可附链接)并@助学•筑梦•铸人@中国银行,获得不少于20个转发支持。集齐微博转发后,参赛者须将活动参赛报名表(活动官网可下载)、文字、视频作品以指定方式提交本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参与本校的“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征文活动。
2.各学院按照以上要求在9月7日前将推荐参赛作品及报名表交校资助中心,校资助中心对参赛作品真实性及参赛人资格进行初审,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我校推荐作品报送“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宣传活动组委会。
请各学院领导务必重视,加强宣传,积极鼓励学生和教职员工参加本次主题宣传活动。
学生资助服务中心
2018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