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的通知》(教体艺[2014]4号)规定,学生体质测试成绩列入学生档案,毕业时学生测试成绩达不到50分者按结业处理。结合我校毕业生工作安排,现将2019届毕业生(含2019届之前缓毕业学生)体质测试补测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补测时间地点
1. 时间:2019年4月28日下午2:30。
2. 地点:北田径场。
二、补测项目与标准
男子1000米,合格标准4分50秒;女子800米,合格标准4分42秒。
三、其他要求
如有身体确实不适合参加体质测试的补测学生,请在4月19日前由学院统一向学生处提交公立医院证明。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通知到需要参加补测的学生并要求提前到场,做好热身运动,圆满完成此项工作。
学生处
2019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