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9届学生毕业鉴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     更新时间:2019年04月15日 15:09 




关于做好2019届学生毕业鉴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相关要求,为了做好2019届学生毕业鉴定工作,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毕业生在校期间各方面的表现,现就做好2019届学生毕业鉴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毕业鉴定目的

毕业鉴定是毕业生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毕业生自我鉴定,让毕业生认真回顾、总结大学生活,提高思想认识。

毕业鉴定应实事求是,坚持一分为二,以总结成绩为主,同时指出缺点和不足。毕业鉴定应真实写出每个学生的特点,杜绝千篇一律,严禁弄虚作假。

二、毕业鉴定步骤

(一)鉴定动员:20194月中旬,各学院对毕业生开展毕业鉴定动员,提出切实做好毕业鉴定的基本要求。

(二)自我鉴定:20194月下旬前,毕业生联系自己的实际情况,全面、客观、实事求是地进行回顾总结;填表。

《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封面填写要求:“学校、院系、专业”要求填写全称;“层次”为普通本科或者普通专科;“学制”为五年或四年或两年或三年;“填表日期”为2019530日。

(三)学院鉴定:20195月上旬前,在学院分党委的指导下,由辅导员与学生党员、班委、团支委代表组成评议小组,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和小组评议意见,综合概括出每位学生的主要优缺点,客观公正地对学生做出评价并填写鉴定意见,最后由辅导员审核签字并加盖学院行政章。

《高等学校学生登记表》经学院全面审核后,以学院为单位送交学生处。

(四)学校意见:20195月底前,根据学生自我鉴定与学院鉴定,结合毕业生的在校表现与综合素质,由学校相关部门统一签署,并统一加盖学校印章。

(五)整理归档:20196月上旬,完成《高等学校学生登记表》入档工作。

三、毕业鉴定工作要求

(一)毕业鉴定是学生教育管理的重要环节,《高等学校学生登记表》是毕业生大学期间档案的重要材料之一,也是代表我校学生教育管理的文字形象材料之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鉴定组织工作。相关工作人员务必填写工整、规范,不得随意涂改,严禁弄虚作假。

(二)各学院应对毕业生本人鉴定及学院鉴定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学院分党委副书记对毕业鉴定工作的质量与水平负责。

(三)各毕业班辅导员应本着对学生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工作要求认真开展鉴定工作,严格掌握时间节点,确保按时完成。

安阳师范学院

2019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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