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学院工作材料报送的规范要求



作者:     更新时间:2017年10月31日 15:25 




为了规范文字档案管理工作,现对学院各类学生工作材料的报送作如下规范要求:

一、除特殊说明外,所有上报材料均采用以下格式

1.字体:标题居中,用宋体二号字;正文用仿宋三号字。

2.格式:首行缩进2个字符;行间距一般设置“固定值”28磅;正文采用两端对齐。

3.项目编号:正文中如果使用项目编号,应采用如下格式:

一、xxxxxxxx(三号楷体加粗)

(一)xxxxxxxxxx

1.xxxxxxxxx

xxxxx

............

4.图、表格式:图片大小应为50mm*75mm,或90mm*145mm;表格的宽度为75mm或150mm,长度不做统一规定。所有插图均应由插图说明,插图说明应位于插图正下方居中,用五号宋体;所有表格均应有表格名称,表格名称应位于表格的正上方居中,用五号宋体。

5.排版:纸张大小应为A4纸,页边距为上下各25mm,左右各30mm。页码位于页脚居中位置,格式采用“第x页共x页”。

6.所有材料无需封面,标题应分为两行,第一行为学院名称全称,第二行为能体现文字材料内容的标题。

二、材料的报送要求

1.纸质材料均采用纵向排版,双面打印,左侧装订。一般计划、总结性材料在首页由院系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公章;请示、报告类材料,在文末落款处由学院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公章。

2.经签字、加盖公章的材料应按要求报送学生处指定科室,并进行材料交送登记。

3.需要单个报送的电子材料文件命名为:xx学院+材料名称;多个电子材料应建文件夹,文件夹的名称为:xx学院+xx材料,文件内的每个电子材料名称均应包含院系信息和文件内容信息。

4. 所有电子材料未加特殊说明的,均发送至学生处电子邮箱:xsc@aynu.edu.cn.

5.所有电子材料应与上报文字材料一致。文档稿中的插图应另外单独提供原始电子照片,和文稿一起打包发送。

三、特别说明

由上级部门统一制定的表格、报告范文等,按照固定的表格、范文要求填写或撰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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