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8届毕业生基本信息整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     更新时间:2017年11月01日 15:08 




各学院:

为加强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教育部决定实行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制度。为更好完成这项工作,现就2018届毕业生基本信息整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基本信息整理工作

(一)基本信息整理对象:

凡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2018届普通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

(二)整理内容和要求:

1.本次整理的毕业生基本信息包括考生号、学号、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民族、学院、专业、学制、层次、入学日期、预计毕业日期等内容。

2.考生号、姓名、性别必须与录取审批表(或录取通知书)保持一致;学号以经学生工作处审核备案的为准,并与花名册保持一致;民族、学制、层次、年级以实际情况为准;入学日期统一为录取年份的 91

3.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以录取审批表和录取高考原始信息为准。

4.纸质表中需要学生本人核对后签字确认,excel电子表上汉语拼音项拼写为姓名全拼(小写字母、中间无空格)。

5. 各学院2018届毕业生如在校期间,存在学籍异动情况(含转学、转专业、休学、退学、未报道等)造成学籍信息和信息表上不符的,学籍核查表上登记原始信息和现在信息,并在电子表上标红并备注原因。

6.对于应于2018年毕业而无毕业信息和毕业生基本信息中不应于2017年毕业的学生,各学院要逐个出具说明材料(含个人基本信息),并由主管领导签字加盖院系公章后报学生工作处。

7.学生信息均以高考录取原始信息为准,原则上不再更改信息。

(三)报送材料:

本次发放有毕业生基本信息表的纸质材料和电子格式,各学院要组织学生认真核对并加以整理,于117日前将相关材料报至学生处。其中,excel电子表发学生事务服务邮箱:xsswfw@126.com;纸质材料直接在原发放材料上的错误栏做标记并将正确信息填写在备注栏,《安阳师范学院毕业生审批表》主管辅导员及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签字后报学生处。

 

学生处

2017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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