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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外宿学生安全管理的通知



作者:     更新时间:2019年05月15日 09:32 




各位同学:

为进一步增强外宿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规范外宿学生的安全管理,保障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和《安阳师范学院学生宿舍管理规定》,所有在校生原则上均由学校统一安排在学校住宿,禁止学生私自在外住宿。确因特殊情况不适合在学校住宿的,可申请在外住宿。

申请外宿的学生须在6月30日前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一次有效期为一学年,下学年需继续外宿的,必须重新提出书面申请。学生本人须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安阳师范学院学生申请校外住宿审批表》,申请内容必须真实有效。学院辅导员要对申请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谈话,告知上级教育部门及学校对学生外宿管理的规定,谈话内容要做好记录,并负责对学生外宿理由、提供材料真实和齐全与否等进行核实了解,填写意见。

经学院对提供材料核实并确认无误后,由学院领导做出审批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学生本人、学生家长或其法定代理人还要共同签订《安阳师范学院学生申请校外住宿承诺书》。学院将《安阳师范学院学生外宿申请审批表》与相关材料统一报送学生处审批。经批准后,学生才可在校外住宿。

在外宿期间,外宿学生应自觉履行外宿协议,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主动接受学校安全纪律教育,保证不影响正常的学习或者学校其他安排,并且要向辅导员提供真实、详细的外宿地址和联系电话,若有变化要及时告知辅导员,每月初要向辅导员书面汇报一次生活、学习情况。学生外宿期间的人身及财产安全等责任均由学生本人负责。

各学院负责对外宿学生进行安全管理,建立外宿学生的工作档案,定期检查、走访,及时记录外宿学生的表现情况,掌握外宿学生的动态信息。如发现学生在外宿过程中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外宿资格,限期搬回学校住宿。限期不回校住宿的,一律按私自外宿进行处理。

凡未经学校批准,私自在校外住宿者,一经发现,学校将根据《安阳师范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的相关条款进行处理,即“擅自外宿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所造成一切不良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学生处 保卫处

                                    2019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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