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事务便捷化服务
普通话水平测试(PSC)报名、考试、成绩单发放流程
(1)教务处语言文字与国家考试科向各学院发布报名通知;
(2)各学院通知学生网上报名;
(3)教务处语言文字与国家考试科向各学院发布交费、照相通知;
(4)以学院为单位将报名费交到教务处语言文字与国家考试科,地点:勤业楼C105办公室;
(5)考生按通知要求到指定地点照相;
(6)教务处语言文字与国家考试科向各学院发放准考证;
(7)各学院向考生发放准考证;
(8)考生按要求参加考试;
(9)教务处语言文字与国家考试科向各学院发布领取成绩单通知;
(10)各学院到教务处语言文字与国家考试科领取成绩单,发放给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