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我校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证书已由省学生资助中心领回,现将发放及证书填写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证书相关公章已经盖好,证书中证书编号、获奖学生姓名等内容需获奖学生自行填写,现将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1.国家励志奖学金证书统一用黑色水笔填写,不得使用其他颜色水笔或者圆珠笔;
2.证书编号
国家励志奖学金证书编号“2024年第*******号”由校资助中心根据省资助中心的要求进行统一编号,各学院应严格要求学生按照自己分配的编号填写(证书编号表见附件);
3.证书中统一按照“***同学荣获 2023至 2024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特颁此证。”填写;
4.国家励志奖学金证书的日期统一填写:2024年11月30日。
二、领取时间
各学院请于3月10日下午6点之前安排一名老师到勤业楼C108学生事务大厅九号窗口领取本学院的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证书,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证书按照获奖人数发放,各学院领取时现场查点清楚,领回后提醒获奖学生妥善保管证书,遗失、损坏不再补办。发放填写过程中如发现证书存在印刷错误,请将错误证书交回校学生资助服务中心,校学生资助服务中心随后到省资助中心统一更换。若因学生本人原因填写错误,请学生本人自行承担。
学生资助服务中心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