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 关于印发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教资助〔2013〕14号)的规定,贷款毕业生继续攻读学位,可向原申贷高校申请办理贷款还款计划变更。为确保2024年度贷款毕业生还款计划变更办理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对象
我校毕业后继续攻读全日制学位(专升本或考研继续学业)的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可按攻读学位学制年限申请还款计划变更,还款计划变更期间可继续享受财政贴息。
二、办理流程
1.网上申请
9月30日(含当日)前,贷款毕业生登陆“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行网上申请,具体申请流程详见附件1。
2.报送材料
我校考入外校学生请认真填写《高校助学贷款还款计划变更申请表》(附件2)相关内容,由考入学校在申请表相应位置盖章,并将本人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附在表后交于学生原所在学院,各学院请于9月30日前将本学院学生的《高校助学贷款还款计划变更申请表》(附件2)报送校资助中心。
三、办理手续填写说明
1.《高校助学贷款还款计划变更申请表》(附件2)个人信息部分应由本人认真填写,要确保相关信息的正确性,发现故意填报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资格。
2.申请表中“考入高校经办人意见”和“原所在高校经办人意见”分别由考入高校所在院系和原所在高校所在院系填写并加盖公章;“考入高校意见”和“原所在高校意见”由高校资助管理中心或学籍部门填写并加盖公章。
3.申请表后必须按照要求附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复印件,请在通知书复印件背面注明现所在高校代码。
四、注意事项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将政策及时通知到每一位符合条件的贷款毕业生。
2.提醒办理还款计划变更的学生注意网上申请和纸质材料报送,二者缺一不可,否则无法办理;逾期不予办理;还款计划变更手续如未办理成功,贷款毕业生需自付利息。
学生资助服务中心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