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3年优秀困难大学生的通知
各学院:
为在全校学生中树立自立、自强的榜样,激励广大学生向身边的榜样学习,进一步加强学风校风建设,特开展优秀困难大学生评选活动,现将活动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条件
(一)我校普通本专科全日制在校学生,并获得2022-2023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名额为本学院获得本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人数的10%。
二、评选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学生本人向学院提出申请;
(二)各学院对申请学生进行民主评议,综合考虑申请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成绩情况以及年度获奖情况确定初选名单;
(三)经过初选的学生填写《安阳师范学院优秀困难大学生申请审批表》,学院填写《XX学院2023年优秀困难大学生信息汇总表》并报送至学生资助服务中心。
三、材料报送要求
各学院自接到本通知之日起开始评选工作,2023年12月15日前将各学院《安阳师范学院优秀困难大学生申请审批表》和《XX学院2023年优秀困难大学生信息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学生资助服务中心,汇总表纸质版签字盖章交到勤业楼C108九号窗口,电子版发到指定邮箱aynuzzfw@163.com
四、对于获得优秀困难大学生称号的学生我校将发放证书及奖励。
名额分配表
学院 |
分配名额 |
文学院 |
6 |
历史与文博学院 |
4 |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
7 |
化学化工学院 |
5 |
物理与电气工程学院 |
5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6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3 |
法学院 |
5 |
外国语学院 |
5 |
音乐学院 |
5 |
美术学院 |
8 |
体育学院 |
5 |
资源环境与旅游学院 |
4 |
教育学院 |
9 |
传媒学院 |
4 |
商学院 |
7 |
建筑工程学院 |
4 |
经济学院 |
4 |
软件学院 |
8 |
互联网+应用技术学院 |
4 |
总计 |
108 |
学生资助服务中心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