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安阳师范学院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院政〔2010〕9号)规定,为表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现将评定2022-2023学年安阳师范学院奖学金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一)我校二年级以上全体本专科在校生(包括二年级),综合测评成绩在本年级、本专业排名前列的学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评安阳师范学院奖学金:
1.受到学校纪律处分者;
2.学籍异动未满一年者;
3.课程考核有不及格者。
(三)原则上已获得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学生不参评。
二、安阳师范学院奖学金标准
每人每学年2000元,一次性发放。
三、评定要求
(一)各学院以年级、专业为单位成立由辅导员、班主任、学生代表组成的评议小组(学生代表不少于本年级、专业总人数的10%),初步提出获奖名单;
(二)院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审,进行3个工作日的院系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处;
(三)学生处审核后在全校进行3个工作日的校级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最终审定。
四、报送材料要求
请各学院11月10日前将《安阳师范学院奖学金汇总表》、《安阳师范学院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由副书记签字盖章后交到学生事务大厅勤业楼C108九号窗口,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lstd@aynu.edu.cn资助中心邮箱。
附件1:《安阳师范学院奖学金汇总表》
附件2:《安阳师范学院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3:各学院名额分配表
学院 |
名额 |
文学院 |
41 |
历史与文博学院 |
27 |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
50 |
化学化工学院 |
39 |
物理与电气工程学院 |
36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42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25 |
法学院 |
33 |
外国语学院 |
38 |
音乐学院 |
39 |
美术学院 |
57 |
体育学院 |
38 |
资源环境与旅游学院 |
25 |
教育学院 |
63 |
传媒学院 |
30 |
商学院 |
51 |
建筑工程学院 |
28 |
经济学院 |
32 |
软件学院 |
58 |
互联网+应用技术学院 |
30 |
学生资助服务中心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