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按照《安阳师范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院政发[2021]5号)要求,请各用工单位根据上年度岗位计划提交2023-2024学年勤工助学岗位申请。具体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1.固定岗位申报:用工单位请于9月28日(星期四)前将纸质版《安阳师范学院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附件1)(需部门领导签字盖章)报送至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学生资助服务中心结合年度勤工助学经费情况,审定全校勤工助学固定岗位设置,并于10月13前进行公示。
2. 临时岗位申报:用工单位请提前五个工作日将纸质版《安阳师范学院临时用工申请表》(附件2)(需部门领导签字盖章)报送至学生资助服务中心,由学生资助服务中心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岗位。未经审核批准、擅自设岗用工的单位,需自行解决学生临时勤工助学劳动酬金。
二、岗位学生招聘
学生资助服务中心于九月下旬发布2023-2024学年勤工助学岗位用工计划,拟参加勤工助学的学生如实填写《安阳师范学院勤工助学申请表》,经所在学院初审后,于规定时间到用人部门参加选聘,最终受聘学生申请表由用工单位签字盖章统一交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备案。
用工单位于选聘两周内完成对受聘学生的岗前培训与试用,并在学生《安阳师范学院勤工助学申请表》上用工单位栏审批盖章,原则上经录用备案的学生应工作满整个学年。需要提前离岗的需要于每月20日前按照规定递交辞职手续,由用工单位再次选聘其他学生。
三、其他注意事项
1. 原则上要求各岗位聘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不得低于岗位总人数的50%。
2.用工单位应安排一名老师专门负责本单位勤工助学岗位申请等相关工作,制定安全教育方案和岗位培训计划,对学生严格管理,并记录考勤。根据受聘学生的岗位职责、工作态度和工作实绩等情况严格考核,依据考核情况、工作时长核定其酬金。对考核不合格的学生,可酌情扣减当月酬金。
3. 用工单位在每月20日之后将当月用工酬金汇总《安阳师范学院勤工助学学生劳动酬金审批表》(附件3)提交学生资助服务中心。
4. 用工单位可选择自主招聘或公开招聘两种方式选聘勤工助学学生,自主招聘由用人部门独立开展不需报备,需要公开招聘的部门请在“工作职责及要求”栏里填写清楚拟招聘学生数量、面试时间、地点和联系人,由学生资助服务中心集中发布招聘信息。
5. 勤工助学岗位设置应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合理申请岗位数量,不得将职责内正常工作和重要工作转交给勤工助学学生代办,杜绝将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变成顶岗工作人员。
6. 学生资助服务中心接收材料地址:
纸质材料请交到勤业楼C108学生事务大厅九号窗口;
电子材料发送lstd@aynu.edu.cn;
学生资助服务中心联系方式:0372-2900230 李晓悦
学生资助服务中心
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