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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届毕业生毕业教育的补充通知



作者:     更新时间:2015年04月28日 09:40 




关于开展2015届毕业生毕业教育的补充通知

近年来国家针对毕业学生入伍、支援西部建设、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等下达了一系列资助措施,但在实际办理过程中因个别手续不正规对我校相关资助工作开展及资助资金发放造成不便,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请各学院认真对本学院毕业生进行说明:

一、大学生入伍

不论是应届毕业生入伍、还是在校学生入伍国家均可补偿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两者以总额对比,选高者补偿),注意事项如下:

1.学生不论是从我校办理大学生入伍还是从自己生源地地方入伍,均需要通过大学生征兵网进行网上报名,否则不能办理资助;

2.学生通过征兵网报名后下载并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申请表》,经过我校财务处审批、校资助中心审批、学校审批以及入伍所在地征兵办审批后连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一同于入伍当年10底前交我校资助中心。表格中学生资助资金返还账户必须为学生本人开户的安阳工行或或者农行卡,不得为他人或外地银行卡,否则资助资金无法进行发放;

3.在校学生入伍退役复学后可享受学费资助,需通过征兵网下载《应征入伍高校复学生学费资助申请表》随退役证复印件一同于复学手续办理后交校资助中心;

二、贷款毕业生贷款代偿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现阶段大学生毕业后服务基层、担任大学生村官或在有关文件中规定的河南省扶贫开发重点县担任特岗教师服务期满的学生可以由国家代偿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

1.学生在基层服务期满后向服务单位所在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代偿申请,并填写《河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

2.代偿工作需提供大学期间贷款合同复印件,因此贷款学生需妥善保管贷款合同。我校2009年以前的贷款合同各学院均有存档,2009年(含)以后贷款合同签订后已发放给学生本人,如学生本人贷款合同丢失,学校原则上不再提供复印件;

3.代偿工作申请、审批及发放工作由学生服务地资助管理中心负责,我校至负责给学生申请材料盖章证明。

 

 

 

 

安阳师范学院学生资助服务中心

2015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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