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助学贷款系统上线新功能简介
(2015年6月)
一、优化结息及还款相关功能
(一)系统结息功能
1.月度结息(1月—10月)时间调整为每月1日,年度结息时间调整为11月1日。
2.增加月度补结息功能,若上月还款数据未在本月月度结息前完成确认扣款,则需在完成确认扣款后,通过月度补结息功能计算当月应还本息。通常情况下,无需执行月度补结息操作。
3.增加年度补结息功能,11月20日执行,计算11月新增发放合同的财政贴息。
(二)提前还款功能
1.取消提前还款申请时间限制,随时可以申请提前还款。
2.根据提前还款申请时间,系统自动确定相应的结息日,并计算应收本息。
3.1月—9月及12月:每月15日(含)前申请提前还款,利息计算至当月20日(结息日),学生应于当月20日前还款,15日后申请提前还款,利息计算至次月20日(结息日),学生应于次月20日前还款;10月1日—15日申请提前还款,利息计算至10月20日(结息日),学生应于10月20日前还款;10月16日—11月30日申请提前还款,利息计算至12月20日(结息日),学生应于12月20日前还款。
(三)支付宝还款功能
1.申请提前还款或完成系统结息后,即可使用支付宝“助学贷款还款”功能还款。
2.在“系统管理—支付宝执行情况”中增加学生主动还款(使用支付宝“助学贷款还款”功能)查询功能和对账功能。
二、优化批量扣款功能
1.在“贷后管理—本息回收—批量扣款”功能中,将页面分为扣款操作、还款汇总信息和还款明细信息3类。
2.扣款操作页面与系统原有功能相同;还款汇总信息页面中,按机构汇总、展示应收本息、实收本息、支付宝还款情况等;还款明细信息页面中,按学生展示应收本息、实收本息和支付宝还款情况等。
3.支付宝还款情况实时更新到各页面中。
三、优化回收情况统计功能
1.“贷后管理—本息回收”中的“应收实收到期本息查询”、“应收实收月度还款查询”和“应收实收年度本息查询”3项功能整合为“应收实收信息查询”。
2.在“应收实收信息查询”中,可按机构或按项目查看应收本息、实收本息和支付宝还款情况等。
3.在“应收实收信息查询”中,分行用户增加“银联支付宝日还款统计”页面,可查看每天支付宝的还款情况。
四、其他功能
1.优化支付宝账户初始密码,系统生成支付宝账户时,初始登录密码和初始支付密码设置为不同的密码,并打印在贷款受理证明上。
2.在“查询统计—学生台账”中增加《结清证明》和《非恶意逾期证明》导出功能。
3.项目信息中增加“项目类别”选项,包括:研究生、本专科、全类别。选定项目类别后,项目中的贷款学生学历必须与项目类别一致。项目类别为“全类别”时,项目中的贷款学生无学历限制。
4.在“贷中管理—合同签订与审查”中增加《受理周报》导出功能,仅分行和总行用户可用。
5.在“信息服务”中增加“网站通讯录维护”功能,分行用户可维护助学贷款网站及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中显示的分行、省资助中心、县资助中心和高校联系人名单。
6.学生提交续贷申请时,系统对学生登录系统情况进行校验,本年登录次数少于2次的学生不能申请续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