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资助
当前位置: 部门首页>>通知公告>>学生资助>>正文

关于开展2015年暑期助学贷款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作者:     更新时间:2015年06月18日 08:33 




关于开展2015年暑期助学贷款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

2015年暑假将至,现将有关国家助学贷款暑期社会实践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校资助中心将即将到期和已经违约的学生名单下发各院系,各院系以此名单为准安排院系辅导员或学生进行暑期催还贷款和调研工作。

(一)活动内容及对象

1.本次活动的对象是2015年到期的贷款学生,以及本金已经逾期和欠息的学生;

2.活动内容一是催促已经违约的学生尽快还款以免对自己造成进一步的不良影响;二是提醒贷款即将到期的学生按时还本付息;

3.贷款学生详细地址、QQ、电话等联系方式院系可在助学贷款系统中自行查询。

(二)活动要求

1.各院系除利用电话、手机等传统方式同学生联系外,还应广泛利用网络等资源,如通过QQ、微信、学生校友录等设法联系学生,或通过与贷款学生以前的班长或年级主要干部联系获取贷款学生现在联系方式等等;

2.暑假前校资助中心将根据贷款学生家庭住址统一邮寄《安阳师范学院国家助学贷款催款通知书》,各学院不再采用家访的方式进行调研;

2.本次活动各院系要尽力同每个违约学生和贷款即将到期学生联系,向相关学生传达传达相关政策,解释相关问题,并认真做好调查记录,填写《贷款毕业生联系情况记录表》(附件二)。对于联系到学生本人或家长的要详细记录联系情况,对于无法联系的要详细写清采取了几种方式联系,以及联系的记录;

3.对于通过网络联系到的学生要将《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还款方式说明》(附件三)发给学生;

4. 暑假开学后,各院部应于开学一周内将调查记录及工作总结(内容包括工作开展情况、取得的成效、存的问题、今后贷后管理工作开展的方向等)送至校资助中心。

(三)助学贷款系统登记联系记录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关于印发<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教资助【201414号)要求,对所有联系过的学生均需要在助学贷款系统内登记联系记录,国家开发银行和省资助中心对联系记录的覆盖率将进行统计,并计入我校年度考核成绩内,因此请各院系务必按照要求对本次活动针对的所有学生的联系情况进行系统记录。登记方式见附件四。

安阳师范学院学生资助服务中心

2015618




上一条:关于启动2015年度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15年暑期勤工助学岗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关闭

党委学生工作部 党委武装部 学生处 学生资助服务中心 学生中心 班主任培养学院

电话:0372-2900132邮箱:aynuxsgl@163.comCopyright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