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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地助学贷款学生续贷声明审核操作说明



作者:     更新时间:2015年07月18日 15:14 




高校地助学贷款学生续贷声明审核操作说明

各学院:

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中对续贷学生贷款申请数据导入功能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操作流程说明如下:

根据国家开发银行新的操作规程要求,所有续贷学生在申请助学贷款时必须填写续贷声明(100字以上,200字以内),否则无法将学生续贷申请导入系统:

1.进入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系统,点击“贷前管理”——“申请与审查”——“明细”——“导入”:

QQ图片20150718144901.jpg

所有本年度通过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社申请助学贷款贷款的学生信息将显示在页面里;

2.首次贷款学生贷款审核状态默认显示为“审核通过”,可直接选中导入系统内;

3.续贷学生默认审核状态为“未审核”,需进行续贷审核后才能导入系统。选中续贷学生数据,点击“续贷审核”:

QQ图片20150718145243.jpg

选中“审核通过”点击确定即可,返回后学生审核状态会变为“审核通过”;

续贷声明字数要求100-200字,如果不符合要求则在审核时会显示:

 

 

QQ图片20150718145510.jpg

此时无法审核通过,必须选择“审核不通过”并填写审核未通过原因,退回要求学生重新填写续贷声明后进行再次审核。

4.续贷学生续贷信息全部审核通过后,可以批量选中学生信息一次性导入贷款系统内,后期审批上报工作下学期开学后随新生贷款申请一并进行。各学院请通过学生干部或飞信、微信等渠道通知本年度续贷学生核对本人续贷声明是否符合要求,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应尽快进行补充,各学院务必在820日前完成本年度在校生贷款申请的续贷审核和信息导入工作。

 

安阳师范学院学生资助服务中心

2015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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