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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定我校2015-2016学年学院奖学金的通知



作者:     更新时间:2016年11月08日 16:20 




关于评定我校2015-2016学年学院奖学金的通知

各院系:

根据《安阳师范学院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院政【20109号)的规定,现就评定我校2015-2016学年度学校奖学金的相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评定范围及相关资格要求

评定范围、学生资格及评定程序要求请参照《安阳师范学院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院政【20109号),见校资助中心网页:政策制度。

二、学校奖学金标准及名额分配

(一)学校奖学金不分档次,获奖学生每人每学年2000元;

(二)全校获奖总名额约为在校生人数的4%(因我校财务预算决算时间要求,总名额按照20165月在校生人数计算),各院系获奖学生人数根据本院系所在全校学生总数比例分配,具体分配数由校资助中心根据校学籍部门提供的数据进行核算;

(三)从今年开始我校校内奖学金资金不再划拨至院系经费,而由校资助中心统一管理,院系获奖学生评定、公示完毕后,由校资助中心汇总并通过财务处统一进行发放。

三、评定时间安排

(一)本次评定按照2015-2016学年学生综合测评成绩进行,评定由各院系自行组织进行。

(二)各院系自接到本通知后开始进行评定工作,所有评定及上报工作于1116日前完成:

1.自接到本通知至1116日为各院系评定及公示阶段。各院系按照通知要求进行评定及公示,并于1116日前报送《安阳师范学院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一,报送一份并加盖公章)和《安阳师范学院奖学金院系汇总表》(附件二,纸质加盖院系公章,电子版发送至lstd@aynu.edu.cn);

2.1116日至1121日为学校审批及公示阶段。

四、发放方式

学校公示完毕后,校资助中心统一办理财务审批手续进行发放。

序号

院系

奖学金人数

1

传媒学院

43

2

法学院

13

3

国际交流与教育学院

8

4

化学化工学院

30

5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30

6

建筑工程学院

31

7

教育学院

33

8

经济学院

38

9

历史与文博学院

13

10

美术学院

51

11

软件学院

46

12

商学院

40

13

数学与统计学院

27

14

体育学院

29

15

外国语学院

29

16

文学院

33

17

物理与电气工程学院

25

18

音乐学院

45

19

政法与公共管理学院

21

20

资源环境与旅游学院

24

小计

609

 

安阳师范学院学生资助服务中心

2016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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