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15年秋季财政一次性补助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财务处通知,我校收到省财政下达的一次性补助资金,现将有关评定及发放工资安排通知如下:
1.补助对象:我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困难学生;
2.补助标准:1000元/人;
3.发放方式:一次性发放至受助学生校园卡绑定的银行卡中;
4.报送要求
各学院填写《财政一次性补助申请发放表》于2015年11月6日前交校资助中心,纸质稿加盖院系公章,电子稿发送至aynuzzfwzx@163.com,文件名统一要求为:院系名称+财政补助;
5. 名额分配按照各学院在校生人数占全校在校生人数比例进行分配:
院系名称 |
名额 |
传媒学院 |
7 |
法学院 |
2 |
国际交流与教育学院 |
1 |
化学化工学院 |
5 |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
5 |
建筑工程学院 |
6 |
教育学院 |
6 |
经济学院 |
6 |
历史与文博学院 |
2 |
美术学院 |
10 |
软件学院 |
8 |
商学院 |
8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4 |
体育学院 |
5 |
外国语学院 |
5 |
文学院 |
5 |
物理与电气工程学院 |
4 |
音乐学院 |
8 |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
4 |
资源环境与旅游学院 |
4 |
安阳师范学院学生资助服务中心
2015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