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2015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合同材料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省资助中心工作安排,现将我校2015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合同档案上报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上报材料及要求
1.国家助学贷款三份:合同完成盖章后发放给贷款学生本人一份,另外三份交校资助中心:
合同正面右上角已经打印了“辅助归档号”,最后一串数字即为学生合同在全校合同档案中的位置,院系应按照辅助归档号对本院系合同进行排序上报(三份分开交校资助中心);
注意:合同交送前请务必逐一核对贷款学生在合同上的签名、按印、学校公章、学校法人章是否完整,不得缺项。
2.贷款承诺书一份:贷款承诺书院系盖章后发放给贷款学生本人一份,另外一份按照“辅助归档号”排序后交校资助中心;
3.贷款申请表及相关证明、证件材料一份:
续贷学生只需要贷款申请表;
首次贷款学生首次贷款学生需提供贷款申请表(学生毕业高中、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村(居)委会三个部门任意一个部门盖章证明即可)、身份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或学生证复印件,家庭户口本首页复印件,并进行装订;
贷款学生申请表等材料也需按照“辅助归档号”排序后交校资助中心。
二、上报时间
各学院11月5日(周四)在校办完成合同盖章后应尽快进行合同材料整理、排序,并务必于11月6日(本周五)将本院系贷款合同等材料按照以上要求交送校资助中心。
安阳师范学院学生资助服务中心
201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