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度国家奖助学金发放准备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2015-2016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2016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已通过省教育厅审批,我校将开始进行发放工作。为保证发放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准备工作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获奖受助学生需注意事项
1.我校奖助学金均通过学生校园卡绑定的银行卡进行发放,因此请获奖和受助同学务必保管好本人校园卡绑定的银行卡,不要丢失;
2.校园卡没有绑定银行卡或绑定的银行卡注销、丢失的同学请务必于下周二前(11月29日)到校园卡结算中心(和容楼1楼东头)进行绑定;
注:新生入学时校园卡已经同银行卡绑定,不需要进行重复绑定。
3.奖助学金发放为全校统一发放,因此如果有同学未绑定卡号或卡号出现问题将影响全校发放进度,请获奖和受助同学务必重视。
4.发放准备工作完成后,校资助中心和校财务处将尽快完成发放,发放进度将另行公告通知。
二、各学院需做好以下工作
1.认真核对发放数据
校资助中心将发放数据下发各学院,各学院组织学生或安排专人对发放数据进行核对。只核对学生姓名、学号即可,对于受助学生姓名错误或学号错误,请学院填写《安阳师范学院国家奖助学金发放信息核对修改表》加盖院系公章后交送校资助中心;
2.做好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学籍核查工作,对于已经获得助学金但因各种原因出现休学、退学、转学等情况的,按照省资助中心要求必须更换受助学生,请相关学院开具变更说明交校资助中心;
注:根据省教育厅通知,今年起要对奖助学金学生进行严格的学籍核查,请各学院务必重视本次核查工作,确保发放对象均是我校在籍在校学生。
3.本次数据核对工作请各学院务必于下周二(11月29日)前完成,以确保我校本年度奖助学金发放工作的顺利开展。数据核对无误或发放对象学籍无特殊情况的,请学院开具数据核对无误或发放对象学籍无特殊情况说明交校资助中心。
另,按照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通知要求,我校将根据全省工作安排首先发放国家励志奖学金和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需待教育部批复下达后进行发放。
安阳师范学院学生资助服务中心
2016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