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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度助学贷款结息工作的通知



作者:     更新时间:2016年12月01日 08:46 




关于做好2016年度助学贷款结息工作的通知

国家开发银行2016年结息工作已经完成,现将我校本年度贷款毕业生结息相关数据发给你们,各院系要切实负起责任,逐一与这些学生联系,详细告知其还息相关事宜,并填写《安阳师范学院贷款毕业生联系情况统计表》(附件一),贷款学生还息流程如下:

一、查询本人欠息信息及还款支付宝账户

各院系在与贷款学生联系时应将其贷款在线系统用户名和初始密码、欠息金额、还款支付宝账户、还息方式等详细告知欠息学生,同时贷款学生可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https://www.csls.cdb.com.cn/page.do?targetPage=/OnlineIndex.jsp)中查询本人应还息金额和还款支付宝账户,如学生因登录名或密码问题无法登陆系统,请院系为其查询或重置密码。

各院系在与贷款学生联系时应特别说明,如果在12月20日前未能按时还息即构成欠息,一旦欠息达到4个月就会被记为违约,相关不良记录将被记入央行征信系统,不良信息将至少保留7年。

二、贷款学生还息方式

贷款学生通过贷款在线系统查询到本人还息信息以及还款支付宝账户后在12月20日前将需还资金充值入还款支付宝账户中或直接通过支付宝主动还款模式进行还息,国家开发银行在12月20日凌晨进行统一扣划。

三、院系工作要求

1.下发数据中学生部分信息不详细,院系可通过助学贷款系统学生基本信息模块或院系存档的贷款学生审批表、学籍卡等材料查询贷款学生详细个人信息,并通过多种方式务必联系到学生本人,并于2016年12月19日前将《安阳师范学院贷款毕业生联系情况统计表》报送校资助中心(纸质需加盖院系公章,电子版发送至lstd@aynu.edu.cn)。

另,本次催缴工作除本年度应还息学生、欠息学生外还包含已经本金违约的学生。

2.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关于印发<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教资助【2013】14号)要求,对所有联系过的学生均需要在助学贷款系统内登记联系记录,国家开发银行和省资助中心对联系记录的覆盖率将进行统计,并计入我校年度考核成绩内。

因此,各院系除需做好本年度需还息、欠息和违约学生的联系工作外,还需要将联系情况在助学贷款系统内进行登记。请各院系按照《贷款毕业生联系记录登记流程》(附件)的操作要求,在12月19日前将本次贷款学生联系情况在助学贷款系统内进行登记。

欠息率是国家开发银行和省资助中心衡量高校贷后管理工作的重要指标,因此请各院系务必重视并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同欠息和已经违约的学生联系,督促其按时还息,校资助中心将对院系上报的联系情况进行抽验,对没有按照要求开展工作并且上报虚假信息的院系,除将进行通报批评外也将在后期的年终考核以及奖励分配中予以体现。

2016年度结息数据请各学院在校学生资助工作群文件中下载。

支付宝还款还息说明:

http://xsc.aynu.edu.cn/info/1031/3831.htm

 

 

安阳师范学院学生资助服务中心

2016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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