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春季学期勤工助学岗位安排工作的的通知
各部门、学院:
我校2017学年春季学期已经开学,为保证我校勤工助学工作的有效开展,使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得一定报酬,从而对其在校期间的生活起到帮助。现将我校2017年春季学期勤工助学的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及勤工助学学生安排
各部门、学院应严格按照上学期勤工助学岗位数量安排学生,不得擅自增加岗位。
(一)各学院仍可安排1-2名勤工助学学生辅助学院教学工作。工作要求:各学院辅助教学工作的勤工助学学生主要辅助各学院教学秘书从事与教学有关的相关工作,在缓解各学院教学工作压力的同时,应达到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目的。
(二)机关部门
机关部门可根据自身工作需要提出勤工助学岗位申请,同时对参加勤工助学的学生提出相关要求,校资助中心可根据部门所提要求从符合条件的困难学生中进行筛选,用人部门面试或试用合格后可长期使用;用人部门也可自行挑选勤工助学学生,并按照《安阳师范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有关要求报送相关表格(机关部门勤工助学岗位仍按照上学期数量设定,不得私自增加岗位数量)。
对于因工作需要确实需要新设勤工助学岗位的,应向校资助中心提交岗位申请说明并由部门主管领导签字,校资助中心在全校岗位安排完成后根据预算安排,如有空余岗位可进行设置。
二、勤工助学学生工作量上报
1.各用人部门请于2月28日前将本部门本学期勤工助学岗位设置表交校资助中心;每月最后一周将本月勤工助学生工作量统计表交校资助中心;
2月最后一周的工作量在3月底一并计算并发放报酬。
2. 为方便统计《申请表》及今后每月《工作量统计表》请按照学生所在学院进行排序;
3.纸质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稿发送至lstd@aynu.edu.cn(或直接使用OA系统、飞信离线方式发送),邮件主题请写:**部门2017年春季学期勤工助学申请,学院辅助教学工作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需院长签字。
注:1.请告知参加勤工助学的学生,每个学生只能参与一个勤工助学岗位,不得同时在不同部门参加勤工助学。
2.由于我校学生勤工助学学生工资通过一卡通进行发放,因此各部门务必将学生姓名、学号核对无误后再进行上报。
安阳师范学院学生资助服务中心
2017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