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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定2017届毕业生2016-2016学年校内奖学金的通知



作者:     更新时间:2017年04月10日 09:20 




关于评定2017届毕业生2016-2017学年校内奖学金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安阳师范学院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院政【20109号)的规定,现就评定我校2017届毕业生2016-2017学年度学校奖学金的相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评定范围及相关资格要求

评定范围、学生资格及评定程序要求请参照《安阳师范学院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院政【20109号),见校资助中心网页:政策制度。

二、学校奖学金标准及名额分配

(一)学校奖学金不分档次,获奖学生每人每学年2000元。

(二)全校获奖总名额为在校生人数的4%,各院系获奖学生人数根据本院系所在全校学生总数比例分配,具体分配数由校资助中心根据校学籍部门提供的数据进行核算。

三、评定时间安排

(一)本次评定按照2016-2017学年学生综合测评成绩进行,评定由各院系自行组织进行。

(二)各院系自接到本通知后开始进行评定工作,所有评定及上报工作于421日前完成:

1.自接到本通知至421日为各院系评定及公示阶段。各院系按照通知要求进行评定及公示,并于421日前报送《安阳师范学院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一,报送一份并加盖公章)和《安阳师范学院奖学金院系汇总表》(附件二,纸质加盖院系公章,电子版发送至lstd@aynu.edu.cn);

 2.424日至428日为学校审批及公示阶段。

四、发放方式

待审批及公示工作结束后,奖学金通过学生校园卡绑定的银行卡进行发放,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安阳师范学院学生资助服务中心

2017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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