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定2017届毕业生2016-2017学年校内奖学金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安阳师范学院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院政【2010】9号)的规定,现就评定我校2017届毕业生2016-2017学年度学校奖学金的相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评定范围及相关资格要求
评定范围、学生资格及评定程序要求请参照《安阳师范学院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院政【2010】9号),见校资助中心网页:政策制度。
二、学校奖学金标准及名额分配
(一)学校奖学金不分档次,获奖学生每人每学年2000元。
(二)全校获奖总名额为在校生人数的4%,各院系获奖学生人数根据本院系所在全校学生总数比例分配,具体分配数由校资助中心根据校学籍部门提供的数据进行核算。
三、评定时间安排
(一)本次评定按照2016-2017学年学生综合测评成绩进行,评定由各院系自行组织进行。
(二)各院系自接到本通知后开始进行评定工作,所有评定及上报工作于4月21日前完成:
1.自接到本通知至4月21日为各院系评定及公示阶段。各院系按照通知要求进行评定及公示,并于4月21日前报送《安阳师范学院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一,报送一份并加盖公章)和《安阳师范学院奖学金院系汇总表》(附件二,纸质加盖院系公章,电子版发送至lstd@aynu.edu.cn);
2.4月24日至4月28日为学校审批及公示阶段。
四、发放方式
待审批及公示工作结束后,奖学金通过学生校园卡绑定的银行卡进行发放,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安阳师范学院学生资助服务中心
2017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