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暑期社会实践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国家助学贷款贷后管理工作,现将开展2017年度国家助学贷款暑期社会实践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校资助中心将即将到期和已经违约的学生名单下发各院系,各院系以此名单为准安排院系辅导员进行暑期催还贷款和调研工作。
(一)活动内容及对象
1.本次活动的对象是2017年9月贷款本金到期的学生,以及本金已经逾期和欠息的学生(具体名单数据各学院可从助学贷款系统
“查询统计——合同台账”中导出数据筛选查询);
2.活动内容:一是催促已经违约的学生尽快还款以免对自己造成进一步的不良影响;二是提醒贷款即将到期的学生按时还本付息;
3.贷款学生详细地址、QQ、电话等联系方式院系可在助学贷款系统中自行查询。
(二)活动形式及要求
1.实地家访:各学院可自行制定家访方案,利用暑假期间(7-8月)到本学院具有代表性的助学贷款学生家中进行家访,了解贷款学生的工作、生活及家庭情况。下学期开学后按照我校有关财务制度报销家访所产生的差旅费;
注:实地家访可根据学院实际情况自由选择是否进行。
2.各学院还应利用电话、手机等传统方式以及网络等资源设法联系学生(如通过QQ、微信、学生校友录等),或通过与贷款学生以前的班长或年级主要干部联系获取贷款学生现在联系方式等等;
3.各学院进行暑期实践活动的同时,校资助中心将根据贷款学生家庭住址统一邮寄《安阳师范法学院国家助学贷款催款通知书》;
4.本次活动各院系要尽力同每个违约学生和贷款即将到期学生联系,向相关学生传达传达相关政策,解释相关问题,并认真做好调查记录,填写《贷款毕业生联系情况记录表》(附件1)。对于联系到学生本人或家长的要详细记录联系情况,对于无法联系的要详细写清采取了几种方式联系,对于使用QQ、微信等方式的应粘贴截图,以及其他联系的记录;
5.对于通过网络联系到的学生要将《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还款方式说明》(附件2)发给学生,对于通过家访联系的学生要将纸质版的材料交至学生或其家人手中;
6.社会实践活动完成后,各学院应就活动开展、学院助学贷款贷后管理等情况撰写调研报告,并在暑假开学后两周内将实践方案、调查记录、家访照片、调研报告等材料送至校资助中心。
(三)助学贷款系统登记联系记录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关于印发<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教资助【2014】14号)要求,对所有联系过的学生均需要在助学贷款系统内登记联系记录,国家开发银行和省资助中心对联系记录的覆盖率将进行统计,并计入我校年度考核成绩内,因此请各院系务必按照要求对本次活动针对的所有学生的联系情况进行系统记录。登记方式见附件3。
安阳师范学院学生资助服务中心
2017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