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数据填写要求
根据省资助中心有关文件通知要求,现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系统数据填写要求通知如下,各学院请通知获奖学生认真对照要求核对本人申请信息是否达标,各学院在审核数据时也应严格按照要求进行逐条核对:
关于学生基本信息的填写请参看我校《新版资助系统学生操作说明》或《安阳师范学院新版资助系统培训PPT》,本通知重点针对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数据填写。
特别注意:
1.凡是获得国家奖助学金的学生务必要确保本人所有基本信息(特别是家庭住址)的完善和精确,同时注意更新本人相关信息如政治面貌、联系方式等。获奖学生务必确认本人基本信息全部符合要求后再进行系统奖学金数据录入和申请,否则发现错误需要将所有申请数据删除后重新修改信息、困难认定和奖学金申请。
2.系统内已经默认存在入学时间等数据不要进行修改,入学时间统一默认为9月1日,已经修改的学生请登录系统修改回去,并让院系重新审核生效。
一、国家奖学金数据要求
1.学习情况
(1)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排名都要填写,不得为空,同时成绩排名百分比和综合考评排名百分比均需小于0.1(10%),即每个排名百分比都需小于0.1(10%),不得有任何一项大于等于0.1(10%),否则属于无效申请;
(2)同一人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排名基数必须一致;同年级专业或同班级学生同时获奖,获奖学生排名基数填写也必须一致,且同班获奖学生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排名不得出现并列,否则学生均按无效申请处理;
(3)必修课门数为2016-2017学年(两个学期)必修课门数(建议填写6-15门,低于6门或高于15门会被要求提供说明或证明材料),以往学年的课程、选修课和非考试课不计入,不得出现同一年级专业必修课门数不符实际、不一致等情况,不得有不及格情况,否则视为无效申请;
2.获奖情况
获得荣誉必须是2016-2017学年的荣誉,时间必须在2016年9月——2017年6月之间,不得超出范围,否则视为无效申请。
(1)填写2016-2017学年获得的校级或校级以上荣誉,院系荣誉不填,但不得为空;学生发表的论文、获得的资格证书不能算是荣誉,不能填写;
(2)获奖日期:按照****年**月填写,如2017年5月;同时填写荣誉按照获奖时间倒序填写,即从最近的日期往以前的日期填写;
(3)获奖名称:按照荣誉证书只填荣誉名称,不要填写不必要的信息,最多不要超过10个字,奖项名称不要加年度、中间不要加引号等标点符号(错误填写内容示范:2016年在**活动中获得**荣誉);
(4)颁奖单位:按照荣誉证书填写,如有多个颁奖单位只填写一个主要颁奖单位,最多不要超过10个字;如获得校级奖励,颁奖单位一律填写“安阳师范学院”,不要再写部门名称;
(5)表述模糊、信息不全者视为无效(如征文比赛二等奖,应清晰写明是什么征文比赛二等奖,严禁出现单一的“先进个人”、“优秀学生”这样的奖项,必须有定语,譬如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等)。
3.申请理由
(1)申请理由内容要全面真实反映学生的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不要使用“尊敬的领导,此致敬礼、我是谁,家住哪”这样的格式,直接使用第一人称(如本人或者我)详细表述在校期间的思想、学习成绩、个人能力、综合素质以及其他在校表现,最主要突出获奖者如何优秀,而不是家庭如何困难。
(2)申请理由中关于本人学习成绩排名、综合排名、政治面貌等信息必须与申请表上面的信息相对应,不得出现上下矛盾和逻辑性错误。比如,申请表中学习成绩排名第三,而申请理由里写自己成绩第一;申请表中政治面貌是团员,而申请理由中写自己已经入党等等。
(3)系统内填写申请理由汉字字数应在200字以上300字以内(不包含标点符号、数字及字母),中间不得换行和使用特殊符号,获奖学生应认真核对,后期审核数据时也会要求各学院进行再次统计验证,字数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无效申请;
(3)建议获奖学生线下提前打好草稿后再进行线上录入。
4.签名必须本人使用黑色钢笔或水笔填写,不得使用签字笔、书法笔等,同时签名必须工整书写,不得使用艺术字体或连笔。同时,任何学院不得安排一人或几个人为其他所有获奖学生代签。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1.学生基础信息
(1)家庭住址:农村必须按照省、市、县、乡、村,城镇按照省、市、县(区)、街道、小区名、楼栋、门洞、门牌号的格式完整填写,不得省略行政级别,家庭住址填写不完整或不按要求填写视为无效申请;
(2)贫困等级:必须经过困难认定并认定困难档次;
(3)家庭户口、邮政编码、家庭人口数、家庭年总收入按照实际情况填写;
2.学习情况
(1)排名标准:我校统一选择“班级”,排名总人数不得出现同一个班级排名总人数不一致的情况,如出现不一致同多数获奖学生不一致的学生申请视为无效;同时,同班获奖学生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排名不得出现并列,出现并列则均视为无效申请;
(2)学习成绩名次和综合考评名次都要填写,不得为空,同时成绩排名百分比和综合考评排名百分比均需小于0.25(25%),即每个排名百分比都需小于0.25(25%),不得有任何一项大于等于0.25(25%),否则属于无效申请;
3.申请理由
(1)申请理由要全面真实反映学生的家庭情况、学习成绩、能力与综合素质,必须认真填写,不得随意应付,更不得抄袭,如发现申请理由内容一致或雷同的,均视为无效申请;
(2)申请理由中关于本人学习成绩排名、综合排名、政治面貌等信息必须与申请表上面的信息相对应,不得出现上下矛盾和逻辑性错误。比如,申请表中学习成绩排名第三,而申请理由里写自己成绩第一;申请表中政治面貌是团员,而申请理由中写自己已经入党等等。
(3)系统内填写申请理由汉字字数应在350字以上500字以内(不包含标点符号、数字及字母),获奖学生应认真核对,后期审核数据时也会要求各学院进行再次统计验证,字数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无效申请;
(3)建议获奖学生线下提前打好草稿后再进行线上录入。
4.获奖情况
获得荣誉必须是2016-2017学年的荣誉,时间必须在2016年9月——2017年6月之间,不得超出范围,否则视为无效申请。
(1)填写大学期间获得的校级或校级以上荣誉,院系荣誉不填,但不得为空;学生发表的论文、获得的资格证书不能算是荣誉,不能填写;
(2)获奖日期:按照****年**月填写,如2017年5月;同时填写荣誉按照获奖时间倒序填写,即从最近的日期往以前的日期填写;
(3)获奖名称:按照荣誉证书只填荣誉名称,不要填写不必要的信息,最多不要超过10个字,奖项名称不要加年度、中间不要加引号等标点符号(错误填写内容示范:2016年在**活动中获得**荣誉);
(4)颁奖单位:按照荣誉证书填写,如有多个颁奖单位只填写一个主要颁奖单位,最多不要超过10个字;如获得校级奖励,颁奖单位一律填写“安阳师范学院”,不要再写部门名称;
(5)表述模糊、信息不全者视为无效(如征文比赛二等奖,应清晰写明是什么征文比赛二等奖,严禁出现单一的“先进个人”、“优秀学生”这样的奖项,必须有定语,譬如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等)。
三、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申请时要注意,家庭收入是“家庭月总收入”,除以上面“家庭人口数”即为下面“人均月收入。”
附件:2016-2017学年常见荣誉列表(获得以下荣誉的请按照表格内容填写)
获奖时间 |
奖项名称 |
颁奖单位 |
|
河南省三好学生 |
河南省教育厅 |
|
文明大学生标兵 |
安阳师范学院 |
2017年5月 |
优秀共青团员 |
安阳师范学院 |
2017年5月 |
模范团干部 |
安阳师范学院 |
|
河南省优秀学生干部 |
河南省教育厅 |
|
文明大学生 |
安阳师范学院 |
2016年12月 |
优秀困难大学生 |
安阳师范学院 |
2016年12月 |
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
安阳师范学院 |
2016年12月 |
校心理健康运动会先进个人 |
安阳师范学院 |
2016年11月 |
安阳师范学院奖学金 |
安阳师范学院 |
2016年11月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河南省教育厅 |
2016年9月 |
三好学生 |
安阳师范学院 |
2016年9月 |
模范学生干部 |
安阳师范学院 |
2016年9月 |
军训先进个人 |
安阳师范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