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未获资助建档立卡家庭学生进行核查的通知
各学院: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落实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办资助〔2017〕779号)要求,我校需按照省资助中心下发的数据对我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本年度奖助学金资助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核对。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重视,认真核对
1.各学院要按照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发的本省籍《2017年未获资助建档立卡学生核查名单》,逐一核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落实情况,确保不漏一人;
2.对于自愿放弃等其他主动原因未资助的,各学院必须逐个落实并做好文字材料(学生自愿放弃资助的声明材料等)记录备查;
3.对于因各种原因确实遗漏未获得一档助学金的,按照省教育厅通知要求,我校需通过校内资助资金进行资助,而不再调整已评定并上报备案的国家助学金指标。
二、逐人落实,做好登记
1.请各相关学院对名单内的学生进行逐个排查,登记未资助原因;
2.对因各种原因造成遗漏未能资助的,除核对表外学院还应开具专门的情况说明(加盖学院公章并由主管领导签字),逐人详细说明造成遗漏的原因;
3.各相关学院应尽快完成核对工作,并将核对表于下周一(11月27日)前报送校资助中心(电子稿,纸质稿需加盖学院公章并由主管领导签字)。
学生资助服务中心
2017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