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度“温馨旅途”主题资助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精准资助政策,帮助我校部分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能够每年寒假顺利返乡,与家人团聚共度春节,特开展“温馨旅途”春节返乡主题资助活动,现将有关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形式
为使资助能够确确实实的帮助特困学生春节返乡,同时也使我校“温馨旅途”资助活动(以下简称“返乡补助”)能够进一步规范化,从2017年起,我校返乡补助采取“统一预算、分档评定、节前发放”的原则开展工作,即校资助中心按照各学院在校生人数比例下达返乡补助总预算金额,各学院在总预算金额范围内分档次评定受助学生,确定受助学生后资助资金在12月份进行发放。
二、资助对象
寒假确定返乡的我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当年被已经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优先。
三、申请条件
申请返乡补助的学生应具备以下几项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诚实守信,品德优良,申请资助学期无任何不诚信以及违纪处分记录;
4.寒假确定返乡,但因往返路费较高家庭经济无力承担或负担较重。
五、资助名额、标准以及资金分配
1.返乡补助资助比例约为学院在校生人数的2%,各学院可在总预算范围内进行上下浮动;
2.返乡补助分为五个档次,一档800元,二档600元,三档400元、四档200元、五档100元(根据学生生源地、返乡花费情况确定档次);
3.学生资助服务中心按照当年预算下达情况,分配各学院总资助资金预算,各学院在总预算内根据本学院困难学生实际情况按照以上规定的五个档次确定受助学生人数。
六、请及评定程序
1.符合以上规定基本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
2.各学院对申请资助学生进行初审,并将初审名单在各学院公示不少于3天,无异议后填报《安阳师范学院“温馨旅途”困难学生春节返乡补助申请汇总表》(附件1),并于12月11日前报送校资助中心(电子稿直接发送,纸质稿加盖学院公章);
3.校资助中心汇总各学院初审名单后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在校内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本年度返乡补助受助学生名单。
七、评定注意事项
1.评定时应着重考虑申请资助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其他如学习成绩、综合排名等非经济因素不作为评定时的参考依据;
2.受助学生寒假必须返乡,不得以其他理由滞留学校;
3.受助学生返乡目的地必须与学生证登记的生源地相符;
4.如果存在生源地在省内,而学生父母因工作关系在省外居住以及类似情况的,学生需提供父母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暂住证明复印件;
5.被确定为受助学生后,应妥善保管寒假往返车票票据备查。
序号 |
学院 |
下达预算金额(元) |
1 |
传媒学院 |
10800 |
2 |
法学院 |
6000 |
3 |
国际交流与教育学院 |
3600 |
4 |
互联网+应用技术学院 |
9200 |
5 |
化学化工学院 |
8000 |
6 |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
9200 |
7 |
建筑工程学院 |
9200 |
8 |
教育学院 |
12400 |
9 |
经济学院 |
11200 |
10 |
历史与文博学院 |
4000 |
11 |
美术学院 |
13200 |
12 |
软件学院 |
12400 |
13 |
商学院 |
14000 |
14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8000 |
15 |
体育学院 |
8000 |
16 |
外国语学院 |
8400 |
17 |
文学院 |
9200 |
18 |
物理与电气工程学院 |
7600 |
19 |
音乐学院 |
11200 |
20 |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
6400 |
21 |
资源环境与旅游学院 |
6800 |
学生资助服务中心
2017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