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16-2017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证书的通知
各学院:
我校2016-2017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已由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领回,现将发放及证书填写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证书相关公章已经盖好,证书中证书编号、获奖学生姓名等内容需获奖学生自行填写,现将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1.国家励志奖学金证书统一用黑色水笔填写,不得使用其他颜色水笔或者圆珠笔;
2.证书编号
国家励志奖学金证书编号“2017年第****号”由校资助中心根据省资助中心的要求进行统一编号,各学院应严格要求学生按照自己分配的编号填写;(证书编号表从学生事务系统中同名通知后下载);
3.证书中统一按照“****同学荣获 2016至 2017 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特颁此证。”填写;
4.国家励志奖学金证书的日期统一填写:2017年11月30日。
二、领取时间
各学院于12月15日到校资助中心领取,国家励志奖学金证书按照获奖人数发放,各学院领取时现场查点清楚,领回后如发生丢失、填写错误等情况,后果自负,不再进行更换。发放填写过程中如发现证书存在印刷错误,请将错误证书交回资助中心,校资助中心随后到省资助中心统一更换。
安阳师范学院学生资助服务中心
2017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