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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7年度困难认定、奖助学金评定材料的通知



作者:     更新时间:2018年01月15日 10:15 




关于报送2017年度困难认定、奖助学金评定材料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奖助学金评定档案整理,现将有关报送2017年度困难认定、奖助学金评定材料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2017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材料

(一)报送校资助中心材料

1.学院困难认定及奖助学金认定小组名单(加盖公章,分管学生工作的学院领导为组长,学院辅导员、班主任为成员),年级或班级困难认定及奖助学金评议小组名单(加盖公章,注意不要一张纸只打印一个评议小组,以免浪费);

2.《安阳师范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况汇总表》、《安阳师范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一式两份,报送校资助中心一份,一份学院存档);

(二)各学院年度困难认定学生档案整理

1.每个困难学生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安阳师范学院学生家庭经济情况量化测评表》、《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申请表按照汇总表的名单顺序排序)不需报送校资助中心。

2.每个困难学生的3份材料装订后,各学院按照认定年度、年级、班级归档保存,《安阳师范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况汇总表》、《安阳师范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放置档案卷首,同时其他材料按照汇总表排序。

3.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申请证明材料需制作汇总名单并将证明材料按照汇总名单排序归档保存。建档立卡学生放弃资助声明也需妥善保管,以备上级部门检查。

二、2017年度国家奖助学金评定材料

1. 国家奖助学金汇总名单,1份(公示名单即可,加盖公章);

2. 2017年度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工作总结;

3. 国家奖助学金公示照片或公示网页截图(每个学院2-3张);

4. 以上材料除公示照片交电子稿,其他只需交纸质稿(加盖院系公章)即可。

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由各学院按照汇总名单排序归档保存,按照《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开展“全国学生资助规范管理年”活动》的通知,今后高校困难学生资助、奖助学金档案管理需进一步规范,请各学院务必重视,务必按要求归档并妥善保管,如遇上级部门检查随时交送备查。

请各学院按照通知要求整理相关材料,并于119日前报送校资助中心。

 

学生资助服务中心

2018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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