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普通高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19年度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执行情况报告的通知》(教资助函〔2019〕457号)精神,现就我校关于2019年普通高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资格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民政部 总参谋部 总政治部关于实施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的意见》(财教〔2011〕538号)精神,2012年秋季学期开始,对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实施教育资助政策。
针对2019级新生即在2018年9月前退役,2019年参加高考考入我校的学生。
注意,本政策针对的是中学阶段入伍,退役后通过统招高考考入我校的学生,而非在校生入伍以及大一新生保留学籍入伍退役复学的情况。
二、申请程序及标准
1. 本次统计的退役士兵入学教育资助,按照财科教〔2019〕19号文件规定,统计退役一年以上、自主就业符合资助条件的退役士兵入学学费减免情况。从今年起,退役入学按学制年限实行一次性减免,之前年度已申请过学费减免的,不得重复申请,只能申请剩余学制。
2.符合条件的学生通过征兵网下载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学生随《申请表》附退役证复印件一份。
3.学生填写《申请表》并到退役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加盖公章,证明属于自主就业。
申请资助学生提交材料前需先按照校资助中心统一要求完善本人学生资助在线系统中个人信息,并提起所在学院审核生效,否则校资助中心无法在系统内进行资助登记。
三、材料上交
各院系接到通知后应对所有2019级学生进行宣传,对符合条件的学生院系应积极帮助其办理相关手续,并通知学生于2019年10月11日前到校资助中心(勤业楼C111)现场办理登记手续。如院系没有符合条件的学生,请院系开具说明交校资助中心。
学生资助服务中心
2018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