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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统计2018年度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的通知



作者:     更新时间:2018年09月01日 15:54 




关于统计2018年度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的通知

各学院:

深入贯彻落实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教育资助政策是打赢教育脱贫攻坚战的重要举措,为确保我校2018年度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精准认定、精准资助,现将有关统计2018年度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重视

做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明确要求,是教育脱贫攻坚的重要内容和主要措施,是阻断家庭贫困代际传递的治本之策。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到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同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认定和统计工作也是我校2018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工作名额划分的重要依据,各学院要切实加强重视,按照2018年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的材料收集和统计工作,做到精准认定、精准资助、不漏一人

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认定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出具相关工作的通知》(教办资助[2018]407号)以及省资助中心有关要求,我校通过两种方式对照进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认定工作:

(一)学生自行提交材料认定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认定时学生只需提供如下材料即可:扶贫明白卡封面(有统一编号)、首页(有家庭成员信息)、签名页(接受帮扶人员签字、扶贫负责人签字),或县区扶贫办系统中你所在家庭建档立卡信息的系统截图复印件,不需要另行开具证明材料,如当地没有扶贫明白卡,可参考以上材料提供有关复印件等。

注:省扶贫办只能提供河南省生源建档立卡学生数据,无法提供外省数据,因此外省建档立卡学生认定只能依靠学生自行提交的有关证明材料。

(二)省扶贫办提供数据对比认定

省资助中心将根据省扶贫办提供的数据,以高校学生资助在线系统中在校生身份证号为关键字段比对高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校资助中心将以此数据结合我校在校生学籍数据和学院根据学生自行提交的证明材料,最终确定我校2018年度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各学院可按照上学年已经认定通过的在校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数据结合本学期学生提交材料进行比对,尽可能确保认定工作的精确性。

注:关于建档立卡学生认定,信息统计表中的贫困状态分为“未脱贫、已脱贫享受政策、返贫、已脱贫不享受政策”四个类型,根据省扶贫办的解释,“已脱贫不享受政策”的将不再按照建档立卡政策直接享受一档助学金,其他三项均能直接获得一档助学金。但由于学生相关材料可能不能显示出真正状态,院系在进行统计时除非学生材料上显示“已脱贫不享受政策”,其他如果是“已脱贫”的都默认是“已脱贫享受政策”。

三、提前准备,尽快统计

每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工作都时间紧、任务重,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认定工作是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的基础,因此各学院需提前做好准备,尽快做好认定统计工作。老生报到一周内各学院应完成在校生建档立卡学生证明材料收集和统计工作,2018级新生报到时就需及时收集建档立卡证明材料并登记备案。待省资助系统与省扶贫办数据对接完成后,校资助中心将尽快下达比对数据,并组织各学院开展最终认定和查漏补缺工作,最终要做到省扶贫办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和自行提供证明材料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教育资助政策全覆盖,不留死角、不漏一人。

四、材料上报

各学院要认真审查学生提交的有关证明材料并做好登记、归档工作,以备教育厅及其他上级单位随时抽查。各学院应在911日前完成初步认定工作,并将《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信息统计表》(电子稿)报送校资助中心,以便校资助中心结合省扶贫办数据进行二次核对,从而最终确定我校2018年度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人数。

 

 

学生资助服务中心

201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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