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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2022学年日常勤工助学岗位的通知



作者:     更新时间:2021年09月24日 11:35 





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管理,更好的发挥勤工助学资助育人功能,根据《安阳师范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院政发[2021]5号)文件精神,现对 2021-2022学年我校勤工助学岗位核定申报,各单位、各部门(简称用人部门)勤工助学岗位的设置应以辅助为原则,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合理申请岗位数量,不得将职责内正常工作和重要工作转交给勤工助学学生代办,杜绝将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变成顶岗工作人员,具体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1.固定岗位申报:用人部门请于928日(星期二)前将纸质版《安阳师范学院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附件1)(需部门领导签字盖章)报送至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学生资助服务中心结合年度勤工助学经费情况,审定全校勤工助学固定岗位设置,并于930前进行公示。

2. 临时岗位申报:用人部门请提前五个工作日将纸质版《安阳师范学院临时用工申请表》(附件2)(需部门领导签字盖章)报送至学生资助服务中心,由学生资助服务中心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岗位。未经审核批准、擅自设岗用工的单位,需自行筹集资金解决学生勤工助学劳动报酬。

二、岗位学生招聘

学生资助服务中心于学生返校后发布2021-2022学年勤工助学岗位用工计划,拟参加勤工助学的学生如实填写《安阳师范学院勤工助学申请表》,经所在学院初审后,于规定时间到用人部门参加选聘,最终受聘学生申请表由用工单位签字盖章交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备案。

用人部门于选聘两周内完成对受聘学生的岗前培训与试用,并与学生签订用工协议,原则上签订用工协议的学生应工作满一学年。需要提前离岗的需要于每月20日前按照规定递交辞职手续。

三、其他注意事项

1. 原则上要求各岗位聘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不得低于岗位总人数的50%。如无特殊情况,用人部门一学年报送一次勤工助学岗位需求,如用人部门因工作实际发生变化,可与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协商调整岗位需求。

2.用人部门应安排一名老师专门负责本单位勤工助学岗位申请等相关工作,制定安全教育方案和岗位培训计划,对学生严格管理,并记录考勤。根据受聘学生的岗位职责、工作态度和工作实绩等情况严格考核,依据考核情况核定其劳酬。对考核不合格的学生,可酌情扣减当月劳酬。

3. 用人部门在每月5日之前将上月用工酬金汇总《安阳师范学院勤工助学学生劳动酬金审批表》(附件3)提交学生资助服务中心,2021年暑期已经申报固定岗位的用人部门请按照审批的类别和数量于926日前报送暑期学生薪酬。

4. 学生资助服务中心接收材料地址:

纸质材料请交到勤业楼C108学生事务大厅九号窗口;

电子材料发送lstd@aynu.edu.cn

学生资助服务中心联系方式:0372-3300230  韩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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