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2024届毕业生2023—2024学年评优评先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内容
1.先进班集体
2.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模范学生干部
二、评选条件
坚持公正、公平、公开、择优原则,根据《安阳师范学院学生奖励规定》中各有关奖项的评选条件进行。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评选程序
1.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模范学生干部,由学生本人对照评选条件提出申请,辅导员(班主任)组织班级代表民主推荐,提交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
2.在班级总结的基础上,先进班集体由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推荐。
3.经公示三天无异议后,报学生处审定。
四、其他要求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评各类先进个人:
①凡参评年度或学年有违纪行为的;
②因违纪受到纪律处分尚未解除的;
③参评年度或学年存在专业必修课不及格的。
2.公示公告需注明公示期限、咨询投诉电话、邮箱等信息。
3. 请于4月26日下午下班前,将评先评优汇总表(附件2)、评优评先学生明细表(附件3)报送勤业楼C108房间四号窗口,电子稿发送至aynuxsgl@163.com。
附件1:2023-2024学年毕业生评先评优名额分配表
附件2:2023-2024学年毕业生评优评先汇总表
附件3:2023-2024学年毕业生评优评先学生明细表
学生处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