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培训规划(2013-2017年)》的有关规定要求,强化实践教育,搭建辅导员多岗位锻炼平台,推进高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全国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会决定开展第十四期辅导员国内高校交流活动。
各学院辅导员可根据自身情况,与学院领导充分沟通征得同意后,积极申报交流岗位。有意参加者请查阅《各高校提供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1),填写《第十四期辅导员国内高校交流申报表》(附件2),由所在学院党委书记签字并加盖公章,于2016年6月28日(下周二)下午5点前上交和展A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