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生档案调取、借阅办理流程
(1)学生本人登录“学生事务系统”提交调档或借阅申请;
(2)学生处进行网上批复,并调取档案;
(3)申请人按照批复的时间携带本人或委托人有效证件,到学生事务服务大厅(勤业楼C108)档案管理窗口办理调档或借阅手续。
注:1.调档、借阅档案原则上仅限于我校在校生的就业、升学所需;2.非本人阅档或提档,须经学生本人知情并同意,通过学生事务系统进行预约,由阅档人持身份证件和单位介绍信按照预约批复时间,到事务服务大厅档案管理窗口办理查阅和调档手续;公安、司法部门因工作需查阅档案的除外。
2.处分解除办理流程
(1)处分期满后,学生本人向学院递交解除处分申请;
(2)学院组织班级学生进行民主评议,形成书面报告,附个人现实表现支撑材料,报档案管理窗口;
(3)学生处根据解除处分类别定期审核、汇总,报主管领导审核、签发解除处分文件;
(4)向申请人下达解除处分决定书。
注:解除处分每年4月份、10月份集中受理,其他时间不受理;处分期未满不予受理。
3.休学办理流程
(1)向所在学院提交《休学申请审批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2)经学院审核同意后,持《休学申请审批表》到相关部门办理离校手续;
(3)将办理完毕的《休学申请审批表》交回学生事务服务大厅(勤业楼C108)学籍管理窗口,打印休学通知单。
4.复学办理流程
(1)向所在学院提交《复学申请审批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2)经所在学院审核盖章后,由本人持《复学申请审批表》,到相关部门办理复学手续;
(3)将办理完毕的《复学申请审批表》交回学生事务服务大厅(勤业楼C108)学籍管理窗口,打印复学通知单,凭复学通知单缴费注册、入班学习。
注:因病休学期满申请复学的学生,填写《复学申请审批表》,需本人持相关证明材料至校医院(或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审核,通过审核后将《复学申请审批表》提交给所在学院;因事休学期满申请复学的学生,可直接向所在学院提交《复学申请审批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5.退学办理流程
(1)向所在学院提交退学申请书,写明退学理由;
(2)所在学院初步审核后,形成书面报告,同时填写《退学手续办理清单》,交由申请人到相关部门办理离校手续;
(3)申请人持办理完毕的《退学手续办理清单》、本人退学申请、学院退学报告等材料交学籍管理窗口,打印退学通知单;
(4)申请人在学生事务系统提交提取档案申请,按照批复时间携带本人入校体检表、学籍卡、在校期间成绩单等材料到学生事务服务大厅(勤业楼C108)档案管理窗口完善并领取本人学籍档案。
6.在校生学籍信息变更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学生事务服务大厅(勤业楼C108)学籍管理窗口提交学籍信息变更申请书,详细写明变更理由,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学生处进行审核、调查,形成审核报告;
(3)主管领导复核、签字;
(4)报省教育厅审核、修改。
注:修改姓名、身份证号、出生年月等信息,需提供申请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户籍信息变更证明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