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核上报2016年度校园地助学贷款数据的通知



作者:     更新时间:2016年09月21日 15:28 




关于审核上报2016年度校园地助学贷款数据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校资助中心关于本年度校园地助学贷款申请工作的安排,922-23日进入数据审核上报阶段,现将有关本年度校园地助学贷款数据审核及上报有关工作说明如下:

一、助学贷款数据审核

各学院贷款数据审核上报后将不能再进行申请和删除,因此各学院需切实重视,做好审核工作:

(一)审核学生贷款资格

学院通过“汇总并提交”模块中的“导出申请明细表”功能导出本年度学院贷款学生数据,审核学生贷款资格。对已经办理退学、休学、转学或准备办理退学、休学、转学等学籍变动的学生,应尽快在贷款系统中删除其申请数据;另外,对已经申请贷款但现在因个人原因不想继续申请的学生也应删除其贷款数据。

(二)重点信息核对

1.贷款学生年级、班级信息

贷款学生年级、班级信息直接决定学生未来贴息截止日期和贷款到期日期,请各学院认真核对,发现错误应立即修改;

2.贷款学生姓名、学号、身份证号

贷款学生姓名、学号、身份证号是贷款放款后学校扣款、学生支付宝账户开户等工作的关键信息,各学院应组织学生认真核对,发现错误及时修改;

3.家庭电话

家庭电话可以是手机号,也可以是固定电话,如果是固定电话应加区号:如0372-2900230

4.家庭住址

家庭住址应按照“省 市 县 乡 村”的要求详细填写,中间不得省略级别;如果学生家住乡镇或者城市应写明街道、小区、门牌号等信息如:河南省安阳市汤阴县**(乡)镇**村或河南省安阳市弦歌大道*****小区**号楼**单元**号;

7.贷款金额及期限

贷款总额必须保证整百整千,不得出现零头;贷款期限统一选择13年,即本年度贷款到期日期应为2029年。

以上信息院系应进行认真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信息应及时在贷款系统中进行修改(个人基本信息错误可直接在系统内“学生管理”——“学生基本信息管理”中修改,贷款金额和贷款期限在“贷前管理”——“申请与审查”——“明细”中修改)。

二、年度贷款数据上报

各学院确定贷款申请数据无误后与校资助中心联系进行数据审核,对校资助中心反馈的错误进行及时修改,校资助中心数据审核无误后学院通过“贷前管理”——“汇总并提交”进行数据汇总提交工作。

三、时间要求

各学院需在23日下午下班前完成本年度助学贷款数据核对、修改及上报工作。之后不再接受新的贷款申请,对于数据上报后出现的需要删除数据的情况,应及时与校资助中心联系解决。

 

安阳师范学院学生资助服务中心

2016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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