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数据填写要求
根据省资助中心有关文件通知要求,现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系统数据填写要求通知如下,各学院请通知获奖学生认真对照要求核对本人申请信息是否达标,各学院在审核数据时也应严格按照要求进行逐条核对:
关于学生基本信息的填写请参看我校《新版资助系统学生操作说明》或《安阳师范学院新版资助系统培训PPT》,本通知重点针对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数据填写。
特别注意:
1.凡是获得国家奖助学金的学生务必要确保本人所有基本信息(特别是家庭住址)的完善和精确。
2.系统内已经默认存在入学时间等数据不要进行修改,入学时间统一默认为9月1日,已经修改的学生请登录系统修改回去,并让院系重新审核生效。
一、国家奖学金数据要求
1.学习情况
(1)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排名都要填写,不得为空,同时成绩排名百分比和综合考评排名百分比均需小于0.1(10%),即每个排名百分比都需小于0.1(10%),不得有任何一项大于等于0.1(10%),否则属于无效申请;
(2)同一人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排名基数必须一致;同年级专业或同班级学生同时获奖,获奖学生排名基数填写也必须一致,且同班获奖学生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排名不得出现并列,否则学生均按无效申请处理;
(3)必修课门数为2015-2016学年(两个学期)必修课门数(建议填写6-15门,低于6门或高于15门会被要求提供说明或证明材料),以往学年的课程、选修课和非考试课不计入,不得出现同一年级专业必修课门数不符实际、不一致等情况,不得有不及格情况,否则视为无效申请;
2.获奖情况
获得荣誉必须是2015-2016学年的荣誉,时间必须在2015年9月——2016年6月之间,不得超出范围,否则视为无效申请。
(1)填写2015-2016学年获得的校级或校级以上荣誉,院系荣誉不填,但不得为空;学生发表的论文、获得的资格证书不能算是荣誉,不能填写;
(2)获奖日期:按照****年**月填写,如2016年5月;同时填写荣誉按照获奖时间倒序填写,即从最近的日期往以前的日期填写;
(3)获奖名称:按照荣誉证书只填荣誉名称,不要填写不必要的信息,最多不要超过10个字,奖奖项名称不要加年度、中间不要加引号等标点符号(错误填写内容示范:2015年在**活动中获得**荣誉);
(4)颁奖单位:按照荣誉证书填写,如有多个颁奖单位只填写一个主要颁奖单位,最多不要超过10个字;如获得校级奖励,颁奖单位一律填写“安阳师范学院”,不要再写部门名称;
(5)表述模糊、信息不全者视为无效(如征文比赛二等奖,应清晰写明是什么征文比赛二等奖,严禁出现单一的“先进个人”、“优秀学生”这样的奖项,必须有定语,譬如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等)。
3.申请理由
(1)申请理由内容要全面真实反映学生的学习成绩、个人能力、综合素质以及在校表现,不要使用“尊敬的领导,此致敬礼、我是谁,家住哪”这样的格式,直接使用第一人称(如本人或者我)详细表述在校期间的思想、学习成绩、个人能力、综合素质以及其他在校表现,最主要突出获奖者如何优秀,而不是家庭如何困难。
(2)系统内填写申请理由汉字字数应在200字以上300字以内(不包含标点符号、数字及字母),中间不得换行和使用特殊符号,获奖学生应认真核对,后期审核数据时也会要求各学院进行再次统计验证,字数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无效申请;
(3)建议获奖学生线下提前打好草稿后再进行线上录入。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1.学生基础信息
(1)家庭住址:农村必须按照省、市、县、乡、村,城镇按照省、市、县(区)、街道、小区名、楼栋、门洞、门牌号的格式完整填写,不得省略行政级别,家庭住址填写不完整或不按要求填写视为无效申请;
(2)贫困等级:必须经过困难认定并认定困难档次;
(3)家庭户口、邮政编码、家庭人口数、家庭总收入按照实际情况填写;
2.学习情况
(1)排名标准:我校统一选择“班级”,排名总人数不得出现同一个班级排名总人数不一致的情况,如出现不一致同多数获奖学生不一致的学生申请视为无效;同时,同班获奖学生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排名不得出现并列,出现并列则均视为无效申请;
(2)学习成绩名次和综合考评名次都要填写,不得为空,同时成绩排名百分比和综合考评排名百分比均需小于0.25(25%),即每个排名百分比都需小于0.25(25%),不得有任何一项大于等于0.25(25%),否则属于无效申请;
3.申请理由
(1)申请理由要全面真实反映学生的家庭情况、学习成绩、能力与综合素质,必须认真填写,不得随意应付,更不得抄袭,如发现申请理由内容一致或雷同的,均视为无效申请;
(2)系统内填写申请理由汉字字数应在350字以上500字以内(不包含标点符号、数字及字母),获奖学生应认真核对,后期审核数据时也会要求各学院进行再次统计验证,字数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无效申请;
(3)建议获奖学生线下提前打好草稿后再进行线上录入。
4.获奖情况
获得荣誉必须是2015-2016学年的荣誉,时间必须在2015年9月——2016年6月之间,不得超出范围,否则视为无效申请。
(1)填写大学期间获得的校级或校级以上荣誉,院系荣誉不填,但不得为空;学生发表的论文、获得的资格证书不能算是荣誉,不能填写;
(2)获奖日期:按照****年**月填写,如如2016年5月;同时填写荣誉按照获奖时间倒序填写,即从最近的日期往以前的日期填写;
(3)获奖名称:按照荣誉证书只填荣誉名称,不要填写不必要的信息,最多不要超过10个字,奖项名称不要加年度、中间不要加引号等标点符号(错误填写内容示范:2015年在**活动中获得**荣誉);
(4)颁奖单位:按照荣誉证书填写,如有多个颁奖单位只填写一个主要颁奖单位,最多不要超过10个字;如获得校级奖励,颁奖单位一律填写“安阳师范学院”,不要再写部门名称;
(5)表述模糊、信息不全者视为无效(如征文比赛二等奖,应清晰写明是什么征文比赛二等奖,严禁出现单一的“先进个人”、“优秀学生”这样的奖项,必须有定语,譬如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等)。
附件:2015-2016学年常见荣誉列表(获得以下荣誉的请按照表格内容填写)
获奖时间 |
奖项名称 |
颁奖单位 |
2016年6月 |
河南省优秀学生干部 |
河南省教育厅 |
2016年6月 |
优秀志愿者 |
安阳师范学院 |
2016年5月 |
社团文化节先进个人 |
安阳师范学院 |
2016年5月 |
文明大学生 |
安阳师范学院 |
2016年5月 |
文明大学生标兵 |
安阳师范学院 |
2016年5月 |
优秀共青团员 |
安阳师范学院 |
2016年5月 |
模范团干部 |
安阳师范学院 |
2015年12月 |
优秀困难大学生 |
安阳师范学院 |
2015年11月 |
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
安阳师范学院 |
2015年11月 |
安阳师范学院奖学金 |
安阳师范学院 |
2015年11月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河南省教育厅 |
2015年10月 |
河南省三好学生 |
河南省教育厅 |
2015年9月 |
三好学生 |
安阳师范学院 |
2015年9月 |
模范学生干部 |
安阳师范学院 |
2015年9月 |
军训先进个人 |
安阳师范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