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有关问题的说明



作者:     更新时间:2017年03月31日 16:01 




关于2017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有关问题的说明

各学院:

根据就业办《关于做好2017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凡是获得2016-2017学年(即2016年度生源地或校园地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的2017届毕业生均可申请并获得1500元的求职创业补贴。近期,不断有学生到校资助中心咨询有关表格盖章、合同复印等问题,经与我校就业办沟通,现将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表格盖章

《河南省2017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以及其他申请材料由院系负责汇总,并按照就业办的要求按时报送就业办。而后,由就业办到校资助中心统一加盖校资助中心公章。

注:校园地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均统一盖章。

二、合同复印

1.个别学生上学期签订的校园地助学贷款合同丢失,请各学院进行统计,并出具统一说明(内容包括学生姓名、学号、身份证号、合同丢失原因),并以学院为单位交校资助中心,然后由校资助中心统一从学校保存的助学贷款合同档案中查询并进行复印。

2.各学院请在45日下午下班前将说明交校资助中心,逾期未交的视为不需要查找。

申请补贴学生如有问题,请各学院汇总后及时与就业办或校资助中心联系。

安阳师范学院学生资助服务中心

2017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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