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修订稿征集意见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和《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抓紧落实教育部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有关情况的通知》精神,我校资助中心对现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将征集意见、模拟认定的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认定办法修订稿意见征集
请各学院认真查阅修订后的《安阳师范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以下简称《认定办法》),并对《认定办法》以及附件中的评价体系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各学院可直接在电子稿中进行修改,并将修改的文字变成红色发送至校资助中心。
二、模拟认定
各学院抽取一到两个班级,使用修订后的《认定办法》在班级中进行模拟认定(学生不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只需依据事实进行评价打分),并将模拟认定结果同上学期奖助学金评定或学生实际情况进行对比,从而验证《认定办法》的实际可操作性和科学性。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学校各类资助工作的前提和基础,请各学院务必重视,做好本次意见征集和模拟认定工作,于2017年4月27日前将各学院意见征集及模拟认定工作形成总结(重点对模拟认定工作进行说明,提出评价体系内容、分值等的修改意见)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校资助中心,电子稿通过飞信或QQ发送。
附件:安阳师范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修订稿)
安阳师范学院学生资助服务中心
2017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