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暑期勤工助学岗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作者:     更新时间:2017年06月12日 08:29 




各部门:

2017年暑假将近,为满足部分部门暑假期间全校性工作的需要,现就2017年暑期勤工助学岗位申请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暑期勤工助学岗位申请条件

1.必须在暑假期间开展的、涉及到全校的工作,如招生、毕业生档案整理等可以申请岗位;

2.用于部门办公室担任值班或假期部门自身工作的不得申请暑期勤工助学岗位;

3.各院系党政及教学办公室、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不设置勤工助学岗位。

二、岗位设置数量

1.各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申请暑期勤工助学岗位,填写《安阳师范学院暑期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附件1),并于2017616日前报送至校资助中心(和展A203室),逾期未报的视为不需安排岗位。要求:纸质稿需加盖单位公章和部门领导签字;

2.校资助中心将各部门岗位申请汇总后结合学校暑期勤工助学总体预算进行审核、调整,并将最终岗位设置数量予以公布,各部门按照经校资助中心审核通过的岗位数量安排勤工助学学生,如超出规定的数量,超出岗位不发放补助;

注:岗位申请要以处级部门为单位,不得以科室为单位申请,同一部门不得多次申请。

三、暑期勤工助学报酬

1. 根据我校《安阳师范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院政【2009134号)文件规定,暑期勤工助学学生每天工作量不得超过6小时,日酬最高20元;

2.各部门应按照学生暑假期间实际劳动天数如实上报工作量。

四、工作量统计及发放

1.根据财务处要求,勤工助学资金按照劳务费计算,单笔发放金额超过800元开始计算所得税,因此暑期勤工助学报酬需分两个月进行发放。

2.暑期勤工助学自暑假正式放假起至2017年秋季学期老生报到日止,各用人部门按照学生实际劳动天数填写《安阳师范学院暑期勤工助学学生工作量统计表》并在新学期开学一周内报送至校资助中心,要求:纸质稿需加盖单位公章和部门领导签字,电子稿发送至lstd@aynu.edu.cn

校资助中心汇总后由财务处将资金打入学生校园卡绑定的银行卡内。

 

安阳师范学院学生资助服务中心

2017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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