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9年度困难认定、奖助学金评定材料的通知



作者:     更新时间:2019年12月23日 15:57 




关于报送2019年度困难认定、奖助学金评定材料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奖助学金评定档案整理,现将有关报送2019年度困难认定、奖助学金评定材料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2019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材料

(一)报送校资助中心材料

1.学院困难认定及奖助学金认定小组名单(加盖公章,分管学生工作的学院领导为组长,学院辅导员、班主任为成员),年级或班级困难认定及奖助学金评议小组名单(加盖公章,注意不要一张纸只打印一个评议小组,以免浪费);

2.《安阳师范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况汇总表》、《安阳师范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一式两份,报送校资助中心一份,一份学院存档);

(二)各学院年度困难认定学生档案整理(不需交资助中心)

1.每个困难学生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安阳师范学院学生家庭经济情况量化测评表》、《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申请表按照汇总表的名单顺序排序)不需报送校资助中心。

2.每个困难学生的3份材料装订后,各学院按照认定年度、年级、班级归档保存,《安阳师范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况汇总表》、《安阳师范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放置档案卷首,同时其他材料按照汇总表排序。

3.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申请证明材料需制作汇总名单并将证明材料按照汇总名单排序归档保存。

二、2019年度国家奖助学金评定材料

1. 国家奖助学金汇总名单,1份(公示名单即可,加盖公章);

2. 2019年度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工作总结;

3. 国家奖助学金公示照片或公示网页截图(每个学院2-3张);

4. 以上材料中除公示照片交电子稿,其他只需交纸质稿(加盖院系公章)即可。

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由各学院按照汇总名单排序归档保存,按照《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开展“全国学生资助规范管理年”活动》的通知,今后高校困难学生资助、奖助学金档案管理需进一步规范,请各学院务必重视,务必按要求归档并妥善保管,如遇上级部门检查随时交送备查。

三、建档立卡及特四类困难学生放弃助学金声明等材料

1.建档立卡学生主动放弃国家助学金的,需提交手写的放弃声明,并且征得家长同意,同时辅导员需用手机同学生家长联系(录音)确认家长已经了解情况并同意放弃。各学院对于国家系统和省系统中提供的建档立卡学生如果主动放弃的,需将学生本人签字摁手印的放弃声明和与家长联系的录音文件交校资助中心备案;

2. 除建档立卡外的其他几类教育部全国资助系统中备注的特殊困难学生,学生家庭经济不困难主动放弃助学金的也应提供手写摁手印的放弃声明,并交校资助中心备案。

学生放弃声明交纸质稿,电话录音材料电子稿(以姓名-学号命名文件)发校资助中心邮箱(lstd@aynu.edu.cn)。

请各学院按照通知要求整理相关材料,并于202013日前报送校资助中心。

 

学生资助服务中心

2019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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