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安阳师范学院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院政〔2010〕9号),现将2020届毕业生2019-2020学年度学校奖学金评定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定范围及相关资格要求
评定范围、学生资格及评定程序要求请参照《安阳师范学院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院政〔2010〕9号)。
二、学校奖学金标准及名额分配
(一)学校奖学金不分档次,获奖学生每人每学年2000元。
(二)全校获奖总名额为毕业生人数的4%,各学院获奖学生人数根据本学院所占全校毕业生总数比例分配,具体分配数根据校学籍数据进行核算(见附件一)。
三、评定时间安排
(一)本次评定按照2019-2020学年学生综合测评成绩进行,评定由各学院自行组织进行。
(二)各学院自接到本通知后开始进行评定工作,所有评定及上报工作于5月15日前完成:
1.自接到本通知至5月15日为各学院评定及公示阶段。各学院按照通知要求进行评定及公示,并于5月15日前报送《安阳师范学院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二,报送一份并加盖公章)和《安阳师范学院奖学金学院汇总表》(附件三,纸质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发送至lstd@aynu.edu.cn);
2.各学院评定工作完成后需通过网页或学院公示栏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周末、公休假期不计入公示期),公示公告中需注明公示期、学生咨询投诉电话、邮箱等信息;
3.5月15日至5月22日为学校审批及公示阶段。
四、评定要求
各学院务必坚持公正、公平、公开、择优原则,严格按照程序开展评定工作。评定过程中要注意留存工作截图、视频等资料,以备审查。
五、发放方式
待审批及公示工作结束后,奖学金通过学生校园卡绑定的银行卡进行发放,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学生资助服务中心
2020年4月27日
附件一:
2020届毕业生校内奖学金名额分配方案
序号
|
学院
|
奖学金名额
|
1
|
传媒学院
|
13
|
2
|
法学院
|
13
|
3
|
国际交流与教育学院
|
9
|
4
|
互联网+应用技术学院
|
24
|
5
|
化学化工学院
|
10
|
6
|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
19
|
7
|
建筑工程学院
|
17
|
8
|
教育学院
|
28
|
9
|
经济学院
|
16
|
10
|
历史与文博学院
|
5
|
11
|
美术学院
|
19
|
12
|
软件学院
|
17
|
13
|
商学院
|
29
|
14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11
|
15
|
体育学院
|
10
|
16
|
外国语学院
|
14
|
17
|
文学院
|
13
|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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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与电气工程学院
|
13
|
19
|
音乐学院
|
15
|
20
|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
11
|
21
|
资源环境与旅游学院
|
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