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宿舍区安全的防范措施,为学生人身安全、财产安全提供保障,学校进行了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为规范视频监控资源的应用,特制定本使用制度。
一、监控人员不得擅自复制、提供、传播图像信息资料。
二、监控人员不得擅自删改、破坏图像信息资料的原始数据记录。
三、单位或个人因需要调取、查看、复制视频系统图像信息和相关资料的,应当上报相关领导同意后方可提供。
四、对涉及个人隐私的图像信息予以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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