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安阳师范学院辅导员考核办法》(安师〔2009〕85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我校2019年辅导员(管理员)考核工作的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考核对象
从事辅导员(管理员)工作满1年,在岗的一线专职辅导员。
二、考核内容
辅导员考核主要依据《安阳师范学院辅导员考核办法》(安师〔2009〕85号)的内容和要求,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定性和定量综合考评。
三、考核时间和程序
考核时间为2019年12月26日至2020年1月3日,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学院考核阶段(2019年12月26日至12月30日)
由各学院党委组织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等组成考评工作小组,认真听取辅导员个人述职报告,充分结合辅导员的实际表现和工作效果,进行民主评议,形成对辅导员的考核成绩(“优秀”、“合格”或“不合格”)认定,其中,辅导员4人以上的优秀的名额不能超过2个,4人及不足4人的优秀的名额不能超过1个。每个学院推荐1-2名考核优秀的辅导员填写《优秀辅导员评选推荐表》(附件1)。宿舍管理员由党委学工部考评认定。存在“辅导员考核一票否决事项”(附件2)者考核为不合格。
(二)学校考核评审阶段(2019年12月31日至2020年1月3日)
1.相关职能部门考评。由党委学生工作部统一组织学生工作相关职能部门对学院推荐的优秀辅导员,结合日常工作表现进行考评。
2.党委学生工作部在结合学院考核、职能部门考评的基础上,根据日常辅导员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综合评定优秀辅导员名单。其他辅导员,除去考核不合格者,考核成绩均为合格。
四、考核结果及使用
1.考核结果作为辅导员职务晋升、评先评优、津贴发放等的重要依据。
2.经考核达到合格及以上者享受辅导员工作补贴。考核不合格的专职辅导员视情况扣发年度岗位津贴,同时不能参加当年职务晋升和职称评定。
3.获得“优秀辅导员”荣誉称号的个人,学校党委将进行表彰,并颁发“优秀辅导员”荣誉证书。
五、几点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辅导员考核工作,充分认识到考核工作是激励辅导员认真履行职责,不断增强使命感、责任感的有效途径。
2.辅导员考核工作是学校年度考核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学院在工作中要统筹安排,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定性与定量、平时记载与年度考评相结合。
3.材料报送:《辅导员2019年度个人述职报告》(所有辅导员、管理员需提交)、《**学院2019年度辅导员考核成绩表》、《优秀辅导员评选推荐表》各1份,以学院为单位于12月30日下午5点前报送至勤业楼C108思想教育科,电子稿发送至sxjyk@aynu.edu.cn.联系电话:2900232。
附件:
1.优秀辅导员评选推荐表
2.辅导员考核一票否决事项
3.**学院2019年度辅导员考核成绩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19年12月26日